代发“锡林浩特至多仑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甲控物资采购招标
2009-12-10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HTWZ2009-32
本次招标的是锡林浩特至多仑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的 甲控物资(钢材、水泥、桥梁、粉煤灰和砼外加剂)。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令第8号);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2008〕179号);
7.《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8.《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呼铁建管函〔2006〕287号);
9.《关于锡林浩特至多仑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桑根达来—正蓝旗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028号);
10.《关于锡林浩特至多仑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白音库伦—桑根达来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029号);
11.《关于锡林浩特至多仑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锡林浩特—白音库伦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030号);
12.《关于锡林浩特至多伦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甲控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呼铁招标办〔2009〕21号)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物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
三、资金来源
锡多铁路工程建设资金。
四、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进行。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六、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一)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09年12月15日至2009年12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416室。
3.购买须知:招标文件以现金方式购买(标书售价详见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同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副本及附件、有效的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交易证和购买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需要办理交易证的投标人,可访问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办理手续。
4.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或由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三)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必须在2010年元月6日10: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开标
时间:2010年元月6日10:00时。
地点: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社会信誉。
3.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4.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能力和检验标定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粉煤灰除外)。
5.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对于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制造特许证、入网证、上道资质、CRCC认证等生产的产品,应具有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铁道专用产品为铁道部)颁发的相关证件。
7.具有为铁路或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同类产品且成功运行三年以上业绩(粉煤灰除外),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8.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满足与既有设备相匹配,并能纳入既有系统统一管理的管理体系。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10.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记录。
11.钢材生产厂家的年生产能力必须达到50万吨及以上;如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代理商投标,其注册资金须在500万元以上;代理的钢材必须是包钢、宣钢、首钢、安钢、邯钢、承钢、通钢、西钢、新抚顺及乌兰浩特钢铁有限公司,并附有厂家资料。
12.水泥生产厂家应为旋窑设备,年生产能力不能低于50万吨;如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代理商投标,其注册资金须在50万元以上。
13.后张法简支T梁的生产厂家必须是铁道部指点生产,并通过铁道部认证的企业。
14.粉煤灰必须是生产一级品的厂家,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万吨;如生产厂家委托代理商投标,其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15.砼外加剂必须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的检验证书和铁路工程使用许可或业绩证明。
16.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7.本招标文件为通用文件,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的相应包件的品种、数量、到站(或现场)和技术规格要求认真阅读并掌握,以便报价和提供服务时采用。
八、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名 称: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锡多复线项目部
地 址:内蒙古正蓝旗桑根达来镇
邮 编:027200
联 系 人:强俊秀 电话:13945091771
吴文生 电话;15148511588
宫 太 电话:15247911116
电子邮箱:xdtl001@126.com
招标公告内容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通知。
本次招标的是锡林浩特至多仑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的 甲控物资(钢材、水泥、桥梁、粉煤灰和砼外加剂)。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令第8号);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2008〕179号);
7.《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8.《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呼铁建管函〔2006〕287号);
9.《关于锡林浩特至多仑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桑根达来—正蓝旗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028号);
10.《关于锡林浩特至多仑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白音库伦—桑根达来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029号);
11.《关于锡林浩特至多仑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锡林浩特—白音库伦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030号);
12.《关于锡林浩特至多伦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甲控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呼铁招标办〔2009〕21号)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物资包件数量详见附表。
三、资金来源
锡多铁路工程建设资金。
四、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进行。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六、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一)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09年12月15日至2009年12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416室。
3.购买须知:招标文件以现金方式购买(标书售价详见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同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副本及附件、有效的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交易证和购买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需要办理交易证的投标人,可访问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办理手续。
4.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或由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三)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必须在2010年元月6日10: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开标
时间:2010年元月6日10:00时。
地点: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七、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社会信誉。
3.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4.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能力和检验标定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粉煤灰除外)。
5.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对于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制造特许证、入网证、上道资质、CRCC认证等生产的产品,应具有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铁道专用产品为铁道部)颁发的相关证件。
7.具有为铁路或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同类产品且成功运行三年以上业绩(粉煤灰除外),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8.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满足与既有设备相匹配,并能纳入既有系统统一管理的管理体系。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10.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记录。
11.钢材生产厂家的年生产能力必须达到50万吨及以上;如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代理商投标,其注册资金须在500万元以上;代理的钢材必须是包钢、宣钢、首钢、安钢、邯钢、承钢、通钢、西钢、新抚顺及乌兰浩特钢铁有限公司,并附有厂家资料。
12.水泥生产厂家应为旋窑设备,年生产能力不能低于50万吨;如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代理商投标,其注册资金须在50万元以上。
13.后张法简支T梁的生产厂家必须是铁道部指点生产,并通过铁道部认证的企业。
14.粉煤灰必须是生产一级品的厂家,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万吨;如生产厂家委托代理商投标,其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15.砼外加剂必须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的检验证书和铁路工程使用许可或业绩证明。
16.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7.本招标文件为通用文件,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的相应包件的品种、数量、到站(或现场)和技术规格要求认真阅读并掌握,以便报价和提供服务时采用。
八、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名 称: 中铁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锡多复线项目部
地 址:内蒙古正蓝旗桑根达来镇
邮 编:027200
联 系 人:强俊秀 电话:13945091771
吴文生 电话;15148511588
宫 太 电话:15247911116
电子邮箱:xdtl001@126.com
招标公告内容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