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铁路库车西至俄霍布拉克工程甲供信号设备(微
2009-12-14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招标编号:WTZ2009-199
一、招标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库俄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新疆库车县石化大道疆南路库俄铁路指挥部
联系人:袁航
电 话:0997-678830313709974318
传 真:0997-6788303
邮 编:842000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铁道部等七部委第12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4、《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83号);
5、《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函[2008]179号);
7.《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项目物资设备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乌铁建[2009]90号)
8、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3号);
9、关于印发《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市场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4号);
10、《关于印发并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暂行)〉的通知》(乌铁建[2006]355号);
11、《关于新建铁路库车西至俄霍布拉克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铁计函〔2008〕1089号);
12、《关于新建铁路库车西至俄霍布拉克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50号);
13、《关于同意新建铁路库车西至俄霍布拉克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09〕158号)
14、铁道部批准的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提供的新建铁路库车西至俄霍布拉克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15、其他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及资料。
三、本次物资招标范围和内容
1、招标范围:新建铁路库车西至俄霍布拉克工程甲供信号设备(微机监测、调度集中CTC系统、ZPW-2000站内电码化、信号智能电源屏、电动转辙机、安全型继电器)。
2、本次招标的标包划分、数量及技术标准(请下载)
四、交货日期、地点及质量要求
(1)交货日期:各包件物资设备于2010年3月25日前根据施工进度按合同约定交货。具体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新疆库车县新建铁路库车西至俄霍布拉克工程施工现场。
(3)质量达到国家(GB)及铁路行业(TB)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合格产品。
五、招标方式及对投标人的要求
1、招标方式
1.1采用公开招标和资格后审的方式。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对投标人的要求
2.1通用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1.2生产的招标产品必须在铁路主要干线或国家重点铁路工程中使用过,且有业主(铁路局电务处或电务段)出具的运行及服务良好的证明。
2.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2.1.4本次设备招标只招生产厂家,不招代理商。
2.2专用要求
2.2.1包件20微机监测系统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铁道部颁发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招标产品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提供近期招标产品CMA检测报告(含电磁兼容性检测报告)。
2.2.2包件21调度集中设备CTC投标人必须具备由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含招标产品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上道试用证明文件,铁道部颁发的招标产品科技成果技术鉴定证书,并提供近期招标产品CMA检验报告。本包件中的防火墙系统须提供铁道部运输局的审查意见。
2.2.3包件22信号智能电源屏设备投标人必须具有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含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上道试用证明文件,近期招标产品的CMA检验报告。
2.2.4包件23电动转辙机及安装装置设备投标人必须具备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招标产品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提供近期招标产品CMA检测报告。
2.2.5包件24站内电码化设备的投标人提供由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招标产品行政许可决定书,铁道部颁发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并提供近期招标产品CMA检验报告。
2.2.6包件27安全型继电器设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由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招标产品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提供近期招标产品CMA检验报告。
六、招标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1、发布招标公告:2009年12月14日~12月18日(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可传真报名,将投标报名表(乌交表4)传真至0997-6788303。
3、发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2009年12月19日~12月25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库车县石化大道疆南路库俄铁路指挥部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其中包件21、23、24每册售价人民币4000元/包件;包件20、22、27每册售价人民币3000元/包件,不论中标与否,售后概不退还。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需缴纳20000元/包件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现金、支票、电汇的方式。如投标人需邮购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须另付邮购费用100元。
需要汇款的,投标人将上述款项款电汇到以下账号,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出示缴款凭证复印件。
收款单位:乌鲁木齐铁路局库俄铁路建设指挥部
开户名:乌鲁木齐铁路局库俄铁路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建行阿克苏分行库车支行营业部
帐号:65001695100052502087
4、质疑时间截止至2009年12月26日12: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2009年12月26日18:00前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5、请投标人于开标前(提前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标人沟通办理缴纳场地及设施使用费相关事宜。开标前请各投标人将场地费发票原件及交款通知书第二联交至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查验、备案,否则拒绝入场交易,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递交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时间:2010年1月12日9:30~10:00。
地点: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
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单独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给监标人查验。将本公告第五条2.2款规定对投标人专用要求必须出具的有关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检验报告等资料集中交给招标人代表(以上均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由评标委员会查验。逾期递交标书按弃标处理。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1月12日10:00
8、开标时间:2010年1月12日10:00
开标地点: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
9、评标结果将于2010年1月12日以后在铁道工程新疆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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