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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电气化改造工程乌鲁木齐局

2010-01-06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WTZ2010-003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人
1.项目名称
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电气化改造工程乌局管段甲供建管物资信号设备(综合防雷系统)采购。
2.招标人
招标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兰新线红乌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新疆哈密市前进东路260号(原哈密电务段院内)
联系人:周涛0902-7121296;15209020510
王守信0902-7121689;15209020538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第11号令)
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建管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7.《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项目物资设备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乌铁建[2009]90号)
8.《关于印发<乌鲁木齐铁路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乌铁建[2009]93号)
9.《关于同意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电化改造工程(乌鲁木齐局管段)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09]249号)
10.《关于印发并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廉政协议书(暂行)>的通知》(乌铁建[2006]355号)
11.《关于兰新线铁路嘉峪关至红柳河段(乌鲁木齐局管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相关设计的批复》(铁建函[2009]266号)
12.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提供的本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三、工程概况
改建铁路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乌鲁木齐局管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全长158.54km,铁路等级为I级,正线数目为双线。
四、甲供建管物资设备招标范围
本次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电气化改造工程乌局管段甲供建管物资信号设备的采购招标包件1:综合防雷系统。其数量、到站见下表。(请下载)
五、供货期限要求
计划供货完成日期:2010年6月,具体的供货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六、交货日期及地点
交货日期:2010年6月前根据施工进度按合同约定交货。
交货地点:兰新线安北至红柳河段电气化改造工程施工现场。
七、质量要求
投标物资设备符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标准(TB),产品质量合格。
八、招标方式及对投标人的要求
1.招标方式
1.1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对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供应能力及经验的生产商(不招代理商)。
2.2投标人必须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报告(CMA报告)。综合防雷系统投标人符合铁道部运基信号(2008)362号文件指定的通过铁道部审定的铁路技术要求和防雷设计与施工企业名单,无产品的投标人可外购本目录中的产品进行安装;提供电源防雷箱、防雷保安器的CRCC证书。
2.3投标人2007、2008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2.4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参加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用户使用证明(附购货合同,用户使用证明由铁路局电务处或电务段出具)。
九、招标工作安排:
1.公告时间
2010年1月6日~1月10日
2.报名时间
2010年1月6日~1月10日每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致电并传真乌鲁木齐铁路局兰新线红乌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部报名。
传真要在报名申请表(乌交表4)下部载明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地址、有效电话、传真号码、邮编、邮箱号码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报名时须按每个包件独立呈报报名表。
3.购买招标文件
2010年1月11日~1月15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以下同)经办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表(乌交表4原件一式三份),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报告,电源防雷箱、防雷保安器产品的CRCC证书(以上为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款证明到乌鲁木齐铁路局兰新线红乌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部(新疆哈密市前进东路260号原哈密电务段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需邮购招标文件的,经招标人同意后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在规定时间里报名的投标人,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所购标书费用电汇入招标人指定帐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
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
开户名称:乌鲁木齐铁路局兰新线红乌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哈密铁路支行
帐号:140101772008
单位地址:哈密市前进东路260号
招标文件及资审文件售价:壹仟伍佰元整/套(¥1500.00元)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按所投包件分别单独递交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保函须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保函金额应为(人民币)4万元。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要求。
5.质疑与答疑
投标人报送质疑书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17日18:00前,质疑书方式为书面传真并发送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物资设备部(物资设备部邮箱号为hwdqhwzb@126.com;),同时,质疑书必须注明联系人、电话、传真及邮箱号码,以便于答疑确认。2010年1月19日18:00前招标人以答疑书的形式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统一对招标文件予以答复和澄清,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收到答疑书后务必于2010年1月20日18:00前将回执加盖公章并以传真的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否则后果自负。
6.递交投标文件
6.1投标人于2010年2月8日9:00前递交投标书。递交地点: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投标人须清楚地标明: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采购投标文件、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等字样,并注明“在2010年2月8日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前不得开封”。
6.22010年2月8日9:00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届时请投标人携带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交易证或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交易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均为原件)以备查验。
6.4没有交易证的投标人,可访问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tjyzx.cn)查询办理手续,不办理的投标人拒绝入场交易,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52010年2月8日9:00,召开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电气化改造工程乌局管段甲供建管物资信号设备(综合防雷系统)采购招标开标会。
地址: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156号金轮大厦6楼608室交易大厅)。
7.评标结果公告
评标结果将于2010年2月9日以后在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8.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tjyzx.cn)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在开标前七天及时查看该网站发布的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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