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东部铁路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工程牵引供电工程DT4标段施
2010-06-22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东部铁路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东北东部铁路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8]2233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前阳至庄河铁路工程建设内容的批复》(发改办基础[2010]518号和铁道部 《关于东北东部铁路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6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大快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资金、大连市政府资金、丹东市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铁路建设资金70%,大连市政府资金20%,丹东市政府资金10%,招标人为丹大快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辽宁省丹东市、丹东市东港市、大连市庄河市。
2.2建设规模
丹东站经前阳至庄河西站,正线长约158公里。
含丹东地区金山湾至同兴联络线12.9公里,金山湾至丹东联络线及丹(东)大(东港)线改造,岫庄下行疏解线等相关工程。
2.3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暂按2013年6月末竣工(含联调联试3个月)总工期6月。
2.4招标范围
东北东部铁路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工程设计范围内牵引供电工程施工。新建前阳至庄河段铁路接触网工程443.03条公里,牵引变电所3处,分区亭4处,开闭所1处,供电调度所1处,网上开关站17处,供电车间1处,供电工区2处。
2.5标段划分
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经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6月28日至2010年7月2_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2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7月5日8时30分至2010年7月 5日9时3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2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rebcenter.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大快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9号
邮编: 116001
联系人: 孙永 、吕忠国
电话: 0411-62896220、13998516251 、13500787906
传真: 0411-62896220
电子邮件: ddkstlgs@163.com
网址:
开户银行: 建行大连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 2120150140005977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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