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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工程桥梁基桩第

2010-07-08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3045号)批准建设,铁道部以《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建函〔2010〕192号)批准了初步设计。浙江段工程项目业主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铁道部和浙江省投入的资本金、各种债务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铁道部80%、浙江省20%,招标人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浙江段桥梁基桩第三方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东起浙江杭州,西至湖南长沙,线路横贯浙江、江西、湖南三省,浙江段线路自杭州东站(不含)引出,经既有杭州南站、诸暨站、义乌站、金华西站、龙游站、衢州站和江山站至浙赣省界,浙江段正线长度295.185km。
  主要工程数量:新建正线桥梁为131座202.4km,占正线长度的68.4%;隧道35座24.834km,占正线长度的8.4%;路基67.95km,占正线长度的23%;正线铺轨581.566铺轨公里;站线铺轨45.587铺轨公里;车站7个;接触网837条公里,牵引变电所7处;房屋45232平方米等。
  铁路等级:客运专线;正线数目:双线;牵引种类:电力。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2.2.1 招标范围
  杭长客专浙江段全线桥梁桩基无损检测。
  2.2.2 招标内容
  杭长客专浙江段工程桥梁基桩第三方检测。
  2.3 标段划分
  详见附件。
  2.4 招标依据
  2.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4.2 铁道部《铁路有形建设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2.4.3 铁道部和浙江省、江西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92号);
  2.4.4 铁道部《关于迁改工程、工程咨询和第三方检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函〔2007〕580号);
  2.4.5 铁道部招标办“关于新建杭州至长沙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段工程桥梁基桩第三方检测招标计划的批复的电话通知”(编号:2010-07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一家国内独立检测机构。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在壹佰万以上。
  3.2 具有建设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备基桩检测资质。
  3.3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铁路工程线下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客运专线基桩检测业绩(含在建项目),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4 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具备承担相应标段检测任务的能力。近三年未出现过检测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或被有关部门通报。
  3.5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3.6 近三年来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7 与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没有直接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
  3.8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检测标段的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申请人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7月15日17时前,将投标申请表传真给招标人(分交表五)。
  5.2 投标申请人请于2010年7月16日至2010年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35号1号楼15A层)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铁路一、二级市场交易证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分交表五,一式三份)。
  5.3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元(不接受现金),请电汇至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责任公司账户。
  5.4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每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账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开户银行:上海市建行闸北支行;帐号:31001519300055659542。请在汇款用途项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8月6日8时30分至2010年8月6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开标时间为2010年8月6日9时00分,地点: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铁联大厦11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35号1号楼15A层
  邮    编:310009
  联 系 人:戚国锋         彭学群
  电    话:0571-56730815  0571-56730836
  传    真:0571-56730881
  电子邮件:hkzj2009@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城站广场支行
  账  号:1202 0516 0990 0010 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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