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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中银铁路引入太原枢纽站后配套工程项目甲供信号物资设

2010-08-12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太中银铁路引入太原枢纽站后配套工程项目甲供物资设备招标已由铁道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对《关于新建太原至中卫(银川)铁路甲供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函》(太铁建函[2010]271号)的批复,项目业主为太原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太原铁路局太原枢纽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太中银铁路引入太原枢纽站后配套工程项目位于太原枢纽内,太中银正线长4.47km,涉及车站2个,分别为榆次编组站和新鸣李站,其中既有鸣李站封闭。
  2.2 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投标物质生产能力和经验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需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版本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合国符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6).对于须按生产许可证、入网证、CRCC认证、上道资质等生产的产品应具有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铁道专用产品为铁道部)颁发的相关证件;
  (7).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须提供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8).具有为铁路类似建设项目提供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且所投标产品必须有为铁路供货三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新产品除外),近三年内未发生 过重大质量事件;
  (9).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10).本次招标设备要具有与既有设备相兼容的性能;
  (11).其它资格条件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8月16日至2010年 8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242号)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原件(查验退还,复印件提交)、投标申请表(一式三份)、交易许可证、交易卡、营业执照原件(查验退还,备复印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1,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购买时招标文件时,应以投标单位帐户把招标文件费汇入指定帐户,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不接受现金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0年 9 月 7 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 9 月7 日10时00分,地点为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24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的开标时间为: 2010年 9 月7 日10时00分,地点为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242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tjysc.cn)及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rebcenter.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铁路局太原枢纽建设指挥部
  地    址:太原市建设北路16号
           (白天鹅招待所二层)
  邮    编:030013
    联 系 人:何晓同  孙贤
  电    话:0351-2635072
  传    真:0351-2635072
  电子邮件:sunxian969@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太原市建设北路支行
  户    名:太原铁路局太原枢纽建设指挥部
  开户账号:14001815908050011585-2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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