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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东部铁路新建靖宇至松江河线工程甲供物资(通信、电

2010-08-12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东北东部铁路新建靖宇至松江河线工程已由铁道部《关于新建靖宇至松江河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8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东北东部铁路通道工程建设指挥部。根据铁道部建设司下发《关于同意东北东部铁路新建靖宇至松江河线工程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09〕341号),本项目通信、电力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1 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抚松县。
  2.2.2  建设规模:新建靖宇至松江河线工程靖宇至松江河铁路线路全长73.361km,其中:路基长度32.212km,桥梁31座10.094km,隧道16座31.61km。区间路基土石方(断面方)477×104m3;站场路基土石方(断面方)298.4×104m3。
  2.2.1  物资品种:本工程所需站房通信设备,信息设备、隧道电力设备,远动开关站、箱式变电站。
  2.2.2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共分2个包件,种类、规格、型号详见附表。
  2.2.3:计划交货期:2010年9月20日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设备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3.1.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各包件投标人注册资本金要求500万元及以上;
  3.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生产许可证及近两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其中1包件投标人必须具有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2包件远动设备需满足与既有设备相匹配的技术条件;
  3.1.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并提供近三年在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或类似工程提供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必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并提供其中一份及以上国内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投标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3.1.5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所投物资的省部级以上产品生产许可证,其中各包件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6履约信用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有铁道部不良业绩通报,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如有外购物资设备,应附外购厂家的资质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8月16日至8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大街2号7楼)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卡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大街2号7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东部铁路通道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吉林省靖宇县国防路1号
  邮  编:135200
  联系人:刘建文
  电  话:0439-6181936
  传  真:0439-6181919
  电子邮件:13304498949@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沈阳铁路专业支行
  账    号:580-2270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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