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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京沪高速铁路通信、信号子系统集成专用设备物资采购

2010-08-24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新建京沪高速铁路、南京南站及相关工程、合蚌引入‘四电’系统集成”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业主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现依据《京沪高速铁路“四电”集成施工承发包合同》(京沪施工-2009-02)进行通信、信号子系统集成专用设备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线路起自北京南站,经廊坊、天津,过沧州、德州,跨黄河后至济南,经泰安、曲阜、滕州、枣庄、徐州、宿州,跨淮河后至蚌埠,过滁州、跨长江后至南京、镇江,经常州、无锡、苏州,终到上海虹桥站。
   建设规模:北京南站(仅含“四电”系统接入)至虹桥站、南京南站及相关工程、合蚌客专引入蚌埠南站的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供电系统及相关工程,全线系统调试。
   本招标项目交货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
2.2招标内容:
     道岔融雪设备,具体规格、数量如下:
     (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条件如下:
   1、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生产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正本和经过年审的副本;
   2、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2008和2009年度经过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投标产品应具有客运专线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或通过铁道部科技司审查(须提供铁道部科技司的审查意见);
   5、以上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发文发证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前为准;
   6、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7、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故障及事故;
   8、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8 月 23 日至2010 年 8 月 27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宣武区莲花池东路106号汇融大厦8层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其他资料原件、投标申请表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请于2010 年 8 月 30 日至2010 年 9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宣武区莲花池东路106号汇融大厦8层持报名回执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 9 月 20 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9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天佑大厦3层第十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分中心网、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华源一里18号楼         传    真:010-51844948            
  邮    编:100073                             电子邮件:luyang@crscd.com.cn   
  联 系 人:陆阳  李振祥                       电    话:010-5186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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