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供电段电力调度主站扩容改造建管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2010-09-13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关于阜淮线和淮南线淮南至合肥段及水蚌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830号)、《关于新建铁路阜阳至六安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385号)、《关于青阜线青龙山至青町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679号)、《关于改建铁路青阜线天齐庙至永兴集插花至阜阳北增减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4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上海铁路局阜阳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甲供建管物资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一)既有电力远动系统概况
合肥供电段电力远动调度中心既有远动主站系统主要控制24个变配电所和173个电源远动站点。
(二)新增电力远动站点概况
1、青阜线新增信号(通信)电源和变配电所监控站点;
2、阜淮、淮南、水蚌线三线电化改造新增信号(通信)电源和变配电所监控站点;
3、阜六线新增信号(通信)电源和变配电所监控站点。
(三)新建远动主站系统配置及站点接入情况
新建远动主站系统一般应配置网路交换机、前置机、SCADA工作站、数据服务器、通信设备、输入输出设备、不间断电源设备、时钟同步设备等。新系统建成后,首先将既有站点接入,然后根据各条在建工程工期要求逐步将新增站点接入。
2.2招标内容: 见附表 。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2.3.3.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2.3.4.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2.3.5.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函〔2008〕179号);
2.3.6.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9]193号)
2.3.7.铁道部《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
2.3.8.铁道部《关于阜淮线和淮南线淮南至合肥段及水蚌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830号)
2.3.9.铁道部《关于新建铁路阜阳至六安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385号)。
2.3.10.铁道部《关于青阜线青龙山至青町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679号)
2.3.11.铁道部《关于改建铁路青阜线天齐庙至永兴集插花至阜阳北增减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443号文)
2.3.12.《关于合肥供电段电力调度主站系统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0]91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工业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 通过ISO9000系列论证。
3.1.3 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
3.1.4 按照铁道部有关要求,投标方产品应具有在铁路上成功运行的业绩。
3.1.5其它要求见包件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9 月 8 日至 2010 年 9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铁路局阜阳铁路枢纽建设工程指挥部(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北京路266号三楼)。持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复印件、投标申请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分交表5原件一式三份)、单位介绍信、交易证和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如下),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上海铁路局阜阳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 工行颍东支行
账 号: 1311036529088008967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0 年 9 月 29 日 8 时 00 分至 8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9 月 29 日 8 时 30 分,地点为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铁联大厦11楼1112室)。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汇款单据上注明所投包件的项目名称和包件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 见附表 ,不接纳现金,不计息,请电汇到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
开户行:上海市建行闸北支行
账 号:31001519300055659542;并保证开标前到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铁路局阜阳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北京东路266号
邮 编: 236058
联 系 人: 蒯东山
电 话: 0558-2482733
传 真: 0558-2482733
电子邮件: ahkds@163.com
开户银行: 工行颍东支行
账 号: 1311036529088008967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关于阜淮线和淮南线淮南至合肥段及水蚌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830号)、《关于新建铁路阜阳至六安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385号)、《关于青阜线青龙山至青町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679号)、《关于改建铁路青阜线天齐庙至永兴集插花至阜阳北增减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4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上海铁路局阜阳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甲供建管物资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一)既有电力远动系统概况
合肥供电段电力远动调度中心既有远动主站系统主要控制24个变配电所和173个电源远动站点。
(二)新增电力远动站点概况
1、青阜线新增信号(通信)电源和变配电所监控站点;
2、阜淮、淮南、水蚌线三线电化改造新增信号(通信)电源和变配电所监控站点;
3、阜六线新增信号(通信)电源和变配电所监控站点。
(三)新建远动主站系统配置及站点接入情况
新建远动主站系统一般应配置网路交换机、前置机、SCADA工作站、数据服务器、通信设备、输入输出设备、不间断电源设备、时钟同步设备等。新系统建成后,首先将既有站点接入,然后根据各条在建工程工期要求逐步将新增站点接入。
2.2招标内容: 见附表 。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2.3.3.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2.3.4.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2.3.5.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函〔2008〕179号);
2.3.6.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9]193号)
2.3.7.铁道部《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
2.3.8.铁道部《关于阜淮线和淮南线淮南至合肥段及水蚌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830号)
2.3.9.铁道部《关于新建铁路阜阳至六安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385号)。
2.3.10.铁道部《关于青阜线青龙山至青町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679号)
2.3.11.铁道部《关于改建铁路青阜线天齐庙至永兴集插花至阜阳北增减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443号文)
2.3.12.《关于合肥供电段电力调度主站系统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0]91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工业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 通过ISO9000系列论证。
3.1.3 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
3.1.4 按照铁道部有关要求,投标方产品应具有在铁路上成功运行的业绩。
3.1.5其它要求见包件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9 月 8 日至 2010 年 9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铁路局阜阳铁路枢纽建设工程指挥部(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北京路266号三楼)。持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复印件、投标申请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分交表5原件一式三份)、单位介绍信、交易证和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如下),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上海铁路局阜阳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 工行颍东支行
账 号: 1311036529088008967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0 年 9 月 29 日 8 时 00 分至 8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9 月 29 日 8 时 30 分,地点为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铁联大厦11楼1112室)。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汇款单据上注明所投包件的项目名称和包件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 见附表 ,不接纳现金,不计息,请电汇到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
开户行:上海市建行闸北支行
账 号:31001519300055659542;并保证开标前到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铁路局阜阳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北京东路266号
邮 编: 236058
联 系 人: 蒯东山
电 话: 0558-2482733
传 真: 0558-2482733
电子邮件: ahkds@163.com
开户银行: 工行颍东支行
账 号: 1311036529088008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