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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福明路二期工程Ⅲ标段甲控物资(钢筋、钢绞线、斜

2010-11-25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市福明路(长寿路-兴宁路)二期工程Ⅲ标段  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甬发改审批函[2009]11号、甬发改审批函[2010]107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市政工程前期办公室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福明路二期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本项目  钢筋及预应力钢筋、钢绞线、斜拉索、钢箱梁、商品混凝土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宁波市福明路(长寿路-兴宁路)二期工程Ⅲ标段为一座三跨一联双塔双索面钢混箱梁斜拉桥(含路灯、交通等附属配套设施),具体范围为K1+312.13至K1+732.13,全长420米。跨铁路东站枢纽特大桥主跨上跨宁波东站位置处跨越甬台温铁路正线2条,到发线5条,跨越客车整备线5条,存车线(含预留4条),跨越辅助客站发线2条及基本站台和中间站台,跨越地方货场装卸线2股,铁路货场装卸线2股。主桥设计车速为50KM/小时,为双向六车道,两侧设置3.5M宽人行道。主桥上部构造采用55+45+220+45+55M一联双塔双索面斜拉桥,55+45M边跨为混凝土梁,中跨为钢箱梁,钢混结合段设在中跨靠近主塔位置。
  2.2招标内容及招标数量
  招标内容:甲控物资钢筋及预应力钢筋、预应力钢绞线、斜拉索、钢箱梁、商品混凝土。
  招标数量:钢筋及预应力钢筋5317.7吨;预应力钢绞线515.03吨;斜拉索342.4吨;钢箱梁3984.2吨;商品混凝土40474.2立方米。计划交货期: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
  2.3 招标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
  (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4) 《关于宁波市福明路(长寿路-兴宁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甬发改投资函[2008]24号);
  (5) 《关于宁波市福明路(长寿路-兴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甬发改投资函[2009]11号);
  (6) 《关于宁波市福明路(长寿路-兴宁路)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甬发改审批函[2010]107号);
  (7) 《关于宁波市福明路(长寿路-兴宁路)二期工程Ⅲ标段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8) 《宁波市福明路(长寿路-兴宁路)二期工程Ⅲ标段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9) 《关于宁波市福明路(长寿路-兴宁路)二期工程Ⅲ标段甲控物资(钢材等)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0]123号)等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基本条件:
  3.1.1 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其产品近三年内(2008年、2009年、2010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没有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3.1.3 产品生产企业有相应的检验、检测专业生产设备。
  3.1.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5 代理商需由提供物资的生产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的制造地、制造车间(生产线)、制造过程、制造工艺、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文件一致。
  3.1.6 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
  3.1.7 投标人应独自参与投标,每个投标人每个包件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3.2 具体条件:
  3.2.1 钢筋及预应力钢筋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 生产厂需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3) 生产厂自身必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4) 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5) 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并提供厂家授权代理证书原件(钢筋或预应力钢筋厂家)。
  (6) 拥有省部级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招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7) 必须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至少有两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供货业绩证明(提供合同)。
  (8) 生产厂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09000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钢绞线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 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及以上。
  (3) 生产商近三年至少有两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4) 拥有省部级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招标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生产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09000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斜拉索
  (1) 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
  (2) 生产能力:生产企业近三年内(2008年、2009年、2010年)平均年销售额应在5000万元及以上。
  (3) 安装能力: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跨度220米以上安装业绩。(原件备查)
  (4) 业绩:投标人应具有承担类似平行钢丝斜拉索安装工程的经验(近五年内有两座以上的斜拉索安装业绩)有足够的人员设备、技术力量及能力。
  (5) 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09000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2.4 钢箱梁
  (1) 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1亿元。
  (2) 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 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一级建造师资质,10年以上工作经验,近5年内担任过钢箱梁加工制造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年以上工作经验,近10年内担任过钢箱梁加工制造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4)近三年内承担完成不少于三个钢结构桥梁;其产品近三年内(2008年、2009年、2010年)年平均营业额在1.5亿及以上;钢结构产品近三年内(2008年、2009年、2010年)年均产量 15000 吨以上且有类似工程制造、现场焊接、大节段运输等施工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竣工文件原件为依据)。
  (5)满足2009年度银行资信等级AA+及以上。
  (6)钢箱梁涂装需具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5 商品混凝土
  (1) 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二级资质。
  (2) 混凝土设计生产能力在120m3/h及以上。
  (3) 有丰富的商品混凝土加工经验。
  (4) 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类似工程供货业绩证明(合同、中标通知书)。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填写本公告所附表格 《投标申请表》 (附表1),于 2010 年    11月28日 16:00 前,加盖申请人公章传真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福明路二期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传真号:0574-88081347)并于 2010 年11月29日至 2010年    12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投标申请表原件(两份)(附表1,即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分交表五)、铁路I级或II级市场交易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附表2,售后不退。发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横路东莺新村99幢1单元201室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福明路二期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4.3 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 8 时 00 分至 10 时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12月20日10 时00分,地点为: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11楼111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各包件投标保证金(见附表2),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汇入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帐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名  称: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
  帐  号:31001519300055659542
  开户行:上海市建行闸北支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福明路二期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横路东莺新村99幢1单元201室
邮    编:315105          
联 系 人:左维强
电    话:18757401816
传    真:0574-88081347              电子邮件:zwqiangw@cr24b.com
开 户 行:宁波市宁波银行镇明支行
账 户 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福明路二期工程Ⅲ标段项目经理部
账    号:2004 0122 0000 792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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