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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路局汉中车站(10kv配电所)电力设备招标资格预审

2010-11-25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西招函(2010)11-4号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计划,根据《关于汉中站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114号)。项目业主为西安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襄渝铁路工程指挥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要求前来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汉中站站场、站房改造及相关配套工程(含新建褒河货运站)。
  2.2 招标内容:汉中车站(10kv配电所)电力设备。
  2.3标包划分:本次招标设九个标包,具体分包见附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经济纠纷责任的法人组织。应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2提供国家2009年后(含2009年)公布承认的认证机构认证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复审件。
  3.3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
  3.4提供2007、2008、2009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5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6对于须按生产许可证、制造特许证、入网证、CRCC认证、上道资质等生产的产品,应具有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铁道专用产品为铁道部)颁发的相关证件。
  3.7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在中国铁路电力系统得到大量应用,并且成功运行至少三年且有良好声誉。投标人需提供本次招标产品生产厂商近三年内的销售纪录,并提供铁路运行主管部门(局机务处)运行证明材料,同时提供销售纪录的详细证明文件。附主要用户业绩证明和销售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由于某些包件所需的产品不是一个厂家生产的,在投标中投标厂家在提供资审文件资料及投标文件中要一并提供辅助生产厂商的资质和业绩证明及相关文件。
  3.9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如本单位派员进行投标需附授权委托书原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12月2日至2010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安康市江北大街92号(襄渝铁路工程指挥部)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12月10日前每日9:30-11:30;14:30-17:00时止。地点为陕西省安康市江北大街92号(襄渝铁路工程指挥部)。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质预审结果通知
  以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的方式传真给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渝铁路工程指挥部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江北大街92号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袁智云
  电    话:(路电)0548-22129 (市电)0915-2222129
  传    真:0915-222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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