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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地质勘察监理招标公告

2010-12-17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2526号)和铁道部《关于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51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吉图珲快速铁路公司筹备组,建设资金来自 铁道部和吉林省,项目出资比例为 80:20,招标人为吉图珲快速铁路公司筹备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质勘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位于吉林省境内,西起吉林市,东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途经吉林市辖的昌邑区、龙潭区、蛟河市,延边自治州辖的敦化市、安图县、延吉市、图们市、珲春市。
2.2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客运专线;正线数目:双线。速度目标值:25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4000米,困难地段3500米。最大坡度:20‰。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650米。列车运行方式:自动控制。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2.3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吉林至珲春铁路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
2.5标段划分
全线设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2近三年内在铁路大中型项目中具有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的业绩 并未承担该项目的勘察工作。
3.3 本次招标_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0年12月21日至2010年1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528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付款方式:现金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1年1月17日13时00分至2011 年1月17日13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月17日13时30分,地点为:地点: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国大酒店406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rebcenter.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图珲快速铁路公司筹备组
地    址:吉林市中康路5号
邮    编:132001
联 系 人:刘兴龙 杨剑涛
市    电:0432-66128001  0432-66122514
传    真:0432-66122220 路电037-22220
电子邮件: JLKZ2009@163.COM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吉林市昌邑分理处
账    号: 0802 2108 0920 0019 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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