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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哈尔滨西客站工程甲供电力设备(无功补偿装置、干式

2010-12-29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新建哈尔滨西客站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哈尔滨西客运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9]859号)和《关于新建哈尔滨西站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27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哈尔滨铁路局,具体招标事宜由哈尔滨西客站建设工程指挥部具体办理。本项目电力设备(无功补偿装置、干式有载调压器、地面电源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新建哈尔滨西站工程位于哈尔滨市西部哈西新区,客专正线起于DK920+950止于DK928+500,线路正线全长7.55公里,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哈尔滨西站、动车组运用所、走行线及相关工程。
2.2  招标内容: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供应能力及经验的生产商,应有良好信誉,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若为代理商投标,其同时应无任何经济纠纷和司法诉讼。
3.2  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或同等级别认证证书。
3.3  投标产品必须出具国家级CMA、CMC或国际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和铁道部检测报告,属生产许可证、制造特许证、国家3C认证生产和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  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3.6  所投设备须有零下40℃的铁路成功运行业绩,须提供铁路局出具的安全成功运行的证明。
3.7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财务、技术、维修保养和运输能力。
3.8  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9  有载调压器产品应为国际知名品牌国内生产的合资产品。
3.10  地面电源设备适用于CRH各型动车组进行一、二级检查、整备,检修调试等地面辅助供电电源。
3.11  投标无功补偿装置的投标厂商应具备10年以上的SVC设计、制造、销售经验,其产品在国内各大知名企业获得广泛应用;对投标物资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其同类产品5年内的实际工程运行业绩不少于10项;具备省级及以上的生产资质证书,且具有国家权威机构的检验或试验报告;近5年内无不良业绩投诉;并提供证明文件。
3.1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元月4日至2011年元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哈尔滨铁路局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1号)持汇款凭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至指定银行及账号(见本公告第7项联系方式中开户银行及账号,不接受网汇),同时请注明购买包件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元月26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元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铁路局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铁路局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1号
邮编:150006
联系人: 张喜胜  李滨
电    话:0451-58931917,0451-58931911
传    真:(市电)0451-5893191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铁道支行
户    名: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西客站建设工程指挥部
账    号:26320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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