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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晋丰元铁路专用线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2011-01-19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根据铁道部《行政许可决定书》(铁许准字〔2009〕第318号)及土默特左旗发改委《关于内蒙古晋丰元煤化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铁路专用线项目的审查意见》和呼和浩特铁路局会议纪要《关于对内蒙古晋丰元铁路专用线初步设计方案审查的会议纪要》(第一百五十三号)的意见,内蒙古晋丰元铁路专用线工程由内蒙古晋丰元煤化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建设。该工程已委托呼铁局工程管理所进行建设管理,并进行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工作。目前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施工预算已经审查,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境内,厂区站位于103国道和呼大高速公路之间,南邻什拉乌素河,属土默特左旗沙尔营乡管辖,铁路专用线自厂区站引出后向北,沿呼大高速公路东侧并行,于呼大高速公路白庙子立交南侧折向东,沿呼和浩特南绕线引入呼和浩特南站,铁路线全场14.768公里,到发线有效长1700米,建设等级为国家二级。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晋丰元铁路专用线全部站前工程的施工。
  工程主体及附属工程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必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质量状况良好。
  3.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企业信誉,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营业线施工业绩,在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财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分别投标,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在同一标段不能超过两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月24日至2010年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406室(呼和浩特新华大街92号,原呼和浩特中心医院门诊楼,内蒙古科技馆西侧),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交易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60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标段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1年2月 18日 9 时 00分至 2011年2月18 日 10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2月18日 10 时 00分,地点: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607室(呼和浩特新华大街92号,原呼和浩特中心医院门诊楼,内蒙古科技馆西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rebcenter.com)、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htjyzx.com.cn)上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呼和浩特铁路局工程管理所 
  地    址: 呼和浩特新华大街92号(原呼和浩特中心医院门诊楼,内蒙古科技馆西侧) 
  邮    编: 010050  
  联 系 人:  吕成   
  电    话: 15847672505
  传    真: 0471-2244317  
  电子邮件: jgcxmb@163.com 
  开户银行: 呼市建行车站东街支行
  账    号: 1500170890805000135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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