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盘锦至营口铁路客运专线工程甲控物资重新招标
2011-03-18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STJW2011-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盘锦至营口铁路客运专线工程,以《关于新建盘锦至营口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9】5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盘营客运专线二标段项目经理部为本次招标招标人。本项目甲控物资钢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盘营客运专线位于辽宁省中南部,沿途经过了辽宁省的锦州、盘锦和鞍山市。起于京哈线上的盘锦北车站,终于哈大客运专线上的下夹河线路所;联络线起于正线中小线路所,终点并入新海城站。线路正线全长89.422km,其中锦州市境内4.658km,盘锦市境内61.63km,海城市境内23.134km。海城上下联络线合计17.8km。工程总投资127.86亿元。
2.2招标内容:钢材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甲控物资钢材合格生产商和铁道部钢材合格生产商。
3.3其它要求详见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3月23日至2011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及交易证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1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1,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4月15日8时0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www.rebcenter.com.cn)和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网(www.stjyzx.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盘营客运专线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辽宁省海城市兴海管理区郭家铅厂北侧
邮编:114200
联系人:殷长军/唐子明/吴修海
电话:15164223555/15941913766/15124196492/0412-3384199
传真:0412-3384199
电子邮件:19PYKZSWB@163.com
开户单位名称: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盘营客运专线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工行海城市支行
账号:0704092039249056420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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