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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秦沈客运专线牵引供电系统改造工程甲供物资设备重

2011-05-11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STJW2011-0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铁道部《关于秦沈客运专线牵引供电系统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617号)文件和铁道部第三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关于秦沈客运专线牵引供电系统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铁道部基建资金,本项目甲供物资牵引供电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甲供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秦沈客运专线牵引供电系统改造(山海关、绥中北)工程甲供物资设备牵引变压器、双极手动隔离开关(进口或合资)、无功补偿器等。
      2.2招标内容:本工程甲供物资招共分3个包件,详见包件划分表。
      2.3交货时间:2011年7月20日前。
      2.5投标人选择包件方式
      2.5.1每个投标人可在满足资格的条件下进行投标。
      2.5.2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包件投标,只对包件中的部分物资设备投标者,将不予考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制造商)。
      3.2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具有省、部级以上机构产品检验检测合格报告。
      3.3投标生产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的认证。
      3.4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参加铁路大、中型或类似工程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其中2、3包件要求具有客运专线供货业绩)和用户使用证明(附购货合同)。
      3.5投标人近2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银行资信良好;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任何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16日至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1号)持交易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包件划分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人可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招标人帐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6月8日8时00分至2011年6月8日8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6月8日8时30分。地点: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www.rebcenter.com.cn)和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网(www.stjyzx.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五段13号东
      邮编:121000
      联系人:王琳
      电话:0416-2554842
      传真:0416-2559523
      网址:LXZHBWZ@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锦州铁路支行
    账号:21001670701052505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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