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京包铁路集包段增建第二双线站内工程电梯设备招标
2011-06-21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HTWZ2011-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包段增建第二双线站前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京包铁路集宁至包头段增建第二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13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四局集团集包增建第二双线工程指挥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表中所列电梯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铁路集宁至包头增建第二双线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京包铁路集宁至包头段增建第二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8]2882号)和铁道部《关于京包铁路集宁至包头段增建第二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8]1367号)批准建设。
京包铁路集宁至包头段增建第二双线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属京包通道西段,本项目基本沿既有京包线集宁至包头段平行布设。东起乌兰察布市,西至包头市,途经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全线均位于呼和铁路局管内。增建第二双线全长307.955km,其中新建线263.213km,改造利用既有线44.742km;呼和地区修建以货为主的外绕线全长64.36km。同时,包头枢纽内货线双线绕行4.595km,单线绕行8.06km,增建二线2.895km;包头至包头西客线新建4.036km(单线)、既有线改建1.258km(单线)。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设备;
3.1.2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3具有拟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
3.1.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1.5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6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乘客电梯生产制造b级许可证;自动扶梯生产制造B级许可证,自动扶梯生产制造许可证提升高度不小于13米;
3.1.7须具有b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1.8投标人须在包头设立分支机构或有固定可靠的维护中心;
3.1.9电梯安装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
3.1.10拟投标产品具有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两年以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1.11具备所投产品为铁路供货近三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中标通知书、重点工程供货合同复印件、用户使用证明);
3.1.12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27日至2011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1号)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副本及附件(实行生产许可的产品)、交易证、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招标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7月19日9时30分至1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7月19日10时,地点为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集包增建第二双线工程指挥部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河东区工业路
邮编:410100
联系人:陈阳
电话:13604721033
传真:0472-4115907
电子邮箱:zgxclc@sohu.com
相关文章
- 代发“京包铁路集包段增建第二双线站内工程电梯设备招标2011-07-05
- 代发“京包铁路集包段增建第二双线站内工程电梯设备招标2011-07-05
- 代发“京包铁路集包段增建第二双线站前工程第三批甲控物2010-03-30
- 代发“京包铁路集包段增建第二双线站前工程第二批甲控物2010-03-05
- 代发“京包铁路集包段增建第二双线站前工程甲控物资采购2009-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