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烟七段第三批甲控物资(水泥
2011-06-29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WTZ2011-0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新线红柳河至乌西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兰新线红柳河至乌鲁木齐西段电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建函[2008]14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甲控物资(水泥、钢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改建铁路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全长640.579公里,线路等级为Ⅰ级,建筑限界满足通行双层集装箱的要求。
2.2招标内容:兰新线红乌电化烟墩至七泉湖电气化改造工程甲控物资(水泥、钢材)招标采购,包件划分见附件。
交货日期:2011年7月20日供货(以招标人供货通知为准)。投标人的物资供应必须满足烟七电气化施工组织进度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具有生产厂家的代理委托书。
3.1.2投标人须提供2008年度和2009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
3.1.3投标产品必须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钢材投标人应提供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同类产品参加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及用户使用证明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物资标包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5日至2011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383号铁路局金轮大厦601室,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报名申请表(交表5)一式二份且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以备查验,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投标。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售价:3000元/份,电汇支付,不论中标与否,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需缴纳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4.3质疑截止时间2011年7月12日13:00前,质疑方式为书面传真,2011年7月12日18:00前以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2011年7月12日19:00前投标人书面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1年7月28日8:30-9:00报送投标书,地点为: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383号铁路局金轮大厦608室,下同)。
5.2投标人进行投标时,须携带铁道部或其他铁路局二级市场交易证进场交易,从未办理过交易证的投标人可访问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ltjyzx.net)“政策法规”下查询办理,没有交易证的投标人将拒绝进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11年7月28日9:00时,开标地点: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前进西路3号江南宾馆6楼物资部
邮编:839000
联系人:卢永彬、王红忠
电话:15299544699、15209020616
电话:0902-2316163
传真:0902-2316163
电子邮件:hwxmbw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铁路支行
账号:6500167210005250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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