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包头西站货检综合楼工程监理招标重新公告”
2011-07-05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HTJL2011-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包头西站货检综合楼工程已由呼和浩特铁路局以《呼和浩特铁路局2011年基本建设计划》(呼铁计〔201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呼铁局货运保价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招标人为呼铁局工程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新建包头西站货检综合楼工程,建设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本次施工共计:2698.92m2,包括土建及室外电力、消防、给排水等配套工程。计划工期200天。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全部工程施工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监理企业;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投标人必须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信誉,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相应的技术、财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11日至2011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1号)持单位介绍信、交易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购买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请将标书款汇入指定账号,持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进账单领取标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8月12日9时30分至2011年8月12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12日10时00分,地点: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rebcenter.com)、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网址:www.stjyzx.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铁路局工程管理所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2号
邮编:010050
联系人:吕成
电话:0471-2241937
传真:0471-2241937
开户银行:建行呼和浩特车站东街支行
账号:1500170890805000135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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