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包头西站货检综合楼工程施工总价承包二次招标
2011-07-21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HTJS2011-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包头西站货检综合楼工程已由呼和浩特铁路局以《呼和浩特铁路局2011年基本建设计划》(呼铁计〔201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呼铁局货运保价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招标人为呼铁局工程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新建包头西站货检综合楼工程,本次施工共计:2698.92m2,包括土建及室外电力、消防、给排水等配套工程。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必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并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在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26日至2011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1号)持单位介绍信、交易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购买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请将标书款汇入指定账号,持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进账单领取标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8月19日13时00分至2011年8月19日13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19日13时30分,地点: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昆明北街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rebcenter.com)、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www.stjyzx.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铁路局工程管理所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2号
邮编:010050
联系人:吕成
电话:0471-2241937
传真:0471-2241937
开户银行:建行呼和浩特车站东街支行
账号:15001708908050001358-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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