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金山铁路支线改建工程甲控物资(钢结构拱桥)招标
2011-07-28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山铁路支线改建工程已由铁道部及上海市《关于金山铁路支线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99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山铁路改建工程Ⅱ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钢结构拱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上海金山铁路支线改建工程位于上海市西南部,线路以增建二线由金山区沿320国道向北在新桥与既有沪昆铁路接轨,并沿既有沪春线修建四线引入上海南站。沿线经过金山区、松江区、闵行区等区,金山至上海南线路全长58公里,是上海市中心城区连接金山区的一条快速铁路。工程包括:莘庄~新桥新建三、四线,线路自莘庄站站外沪杭线上、下行出岔引出,沿既有沪杭线两侧由东向西行,新建三、四线引入新桥站,线路长度分别约7.06km、7.27km;增建新闵上行线从新桥站引出,线路折向南,上跨既有沪杭线,并行既有新闵线引入闵西站,左、右,线路长度分别约4.43km、5.58km;新建闵西~金山增建二线,线路自闵西站引出,并行金山线,上跨黄浦江大桥,线路南行引入新建的金山客站,线路长度约34.64km;金山铁路支线既有线改建,线路长度约34.67km;全线共设春申、新桥、闵行西、叶榭、亭林、阮巷、金山7个车站。工程总投资40.8亿元,工程于2009年12月份开工,计划2011年10月份竣工。
2.2招标内容:见附表1。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2.3.3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2.3.4《关于印发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0]39号);
2.3.5《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铁建设[2008]179号);
2.3.6铁道部《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
2.3.7《关于金山铁路支线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9]116号);
2.3.8铁道部、上海市《关于金山铁路支线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998号);
2.3.9上海铁路局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关于金山铁路支线改建工程甲控物资(钢结构拱桥)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1]45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条件
3.1.1基本条件
3.1.1.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1.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1.1.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1.4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1.5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认证。
3.1.1.6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1.1.7近3年为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业绩。
3.1.1.8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2.具体条件
3.1.2.1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2近三年内,至少已完成制造或正在制造1座主跨在80米以上(含80米)的铁路或公路整体节点钢结构特大桥。
3.1.2.3需获得省、部级以上质量检测报告。
3.1.2.4投标人只能选择一家防腐涂装单位作为其专业分包人,该涂装单位应具有建筑业防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涂料供应商需是知名品牌,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具有满足本项目完整配套体系的产品。
3.1.2.5钢结构制造所需钢板生产厂家钢板年产量100万吨以上。
3.1.2.6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8月2日至2011年8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2:30时至1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铁联大厦11楼1112室)持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投标申请表(附表2: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分交表5原件一式两份)、单位介绍信(原件)、交易证(原件)和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如下),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银行信息(购买招标文件):
开户名: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二支行
账号:31001502500055390033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4.3不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8月26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26日10时30分,地点为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铁联大厦14楼多功能室)。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汇款单据上注明所投包件的项目名称和包件名称。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包件投标保证金:钢结构拱桥每个包件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保证金方式:转账(电汇或贷记),请汇入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接受个人汇款)并保证开标前到账。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开户名: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二支行
账号:31001502500055390033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山铁路改建工程Ⅱ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车亭公路1021号
邮编:201609
联系人:曹龙根蒋浩
电话:021-57800169
传真:021-57802184
电子邮件:1758572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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