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改革不能“换汤不换药”
2012-04-06 来源: 作者:朱海就经历了近十年“重建设,轻改革”的发展道路之后,铁道部的改革终于重新启幕了。日前,国务院已成立铁路改革小组,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要求,对铁路体制改革方案进行研究。但这种“政企分开”为指导思想的改革,只是效仿了原来电力、电信、广电、邮政及航空等部门已有的改革,这些部门改革最终的结果都是“政府+国企”,显然是不彻底的。
打破中国铁路封闭性应该是改革的第一步。首先应试行吸引民间资本参股,即将建立股份制铁路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让民间资本逐步控股;其次是允许私人或外资控股的企业进入铁路运营领域,和国有运营公司竞争。仅仅是把现在的18个铁路局改制为国家铁路集团总公司下属的分公司,那只是一种垄断代替另一种垄断,是“换汤不换药”。有人会说,铁路是基础性领域,具有公益性,收益低,民间资本不会进入,只能依靠政府的投资。但人们对铁路运输的需求始终存在,铁路运输相对其他运输的优越性也始终存在,目前这种体制下铁路运输的收益低,不意味着市场开放后收益也低。此外,铁路市场的开放不应该局限于铁路运输一个领域,铁路建设和网线运营都要开放,这三个领域中通过政府投资形成的资产可以出售给私人,这样不仅有利于形成竞争性的市场,而且获得了收入,解决铁道部的巨额债务问题。
如果仅仅是开放,那还不足以形成竞争性的市场。另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去“权力化”,即铁路投资和运营企业必须割断和政府的瓜葛,彻底去除它们原先拥有的特权。如铁路投资和运营企业拥有政府给予的特权,那么在竞争中,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一定处于弱势地位,民间资本也就不会进入到这个市场中。为此,不仅要改变政府“办”铁路的做法,也要改变政府“管”铁路的做法。根据现在“政企分开”的思路,政府将保留监管、出资人代表和行业管理三项职能,企业就不是独立法人,政府还是企业的婆婆,仍然可以随时干预企业的运营。事实上,这三项职能都没有必要保留。
上述两个条件,一个是针对企业运营的,另一个是针对政府管理的,这两个条件其实是互为前提的,也是缺一不可的。不彻底的改革,不如不改革,因为它的危害可能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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