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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铁路黄金大窃案 被告盗367万黄金获刑14年

2012-10-29 来源:
本文摘要:前日,广深铁路黄金大窃案由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深圳公开宣判。被告人孟凡勇在广州至深圳旅客列车上盗窃价值达367.5万元的金银,被判处...
前日,广深铁路“黄金大窃案”由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深圳公开宣判。被告人孟凡勇在广州至深圳旅客列车上盗窃价值达367.5万元的金银,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其他四名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金。
  经查,今年3月31日9时48分许,深圳市某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销售部经理廖某某,携带了一箱带精美包装盒的黄金和白银制品87件,总重量为8168克黄金、4032克白银,坐动车从广州前往深圳,下车时发现拉杆拖箱不见了。
  接到报案后,深圳铁路公安部门调取了列车沿途停站站台,进、出站口的视频录像,并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经查,该男子名叫孟凡勇,男,21岁,河南省民权县人。自小丧母,父亲后来重新组成家庭,成了上门女婿,对孟未尽抚养义务。孟凡勇由姑父邢耀成养大成人。
  失去母爱和家庭温暖的孟凡勇,读了小学一年级后便辍学,小小年纪就流入社会,到处流浪,以小偷小摸维持生活。2008年9月至2009年,因盗窃先后被天津西青区人民法院、民权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和三个月;2009年4月14日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2010年3月解除劳教后,流窜到广深铁路沿线伺机盗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孟凡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破案后,孟凡勇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回已出售的部分金银制品,可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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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铁路黄金大窃案 被告盗367万黄金获刑14年

前日,广深铁路“黄金大窃案”由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深圳公开宣判。被告人孟凡勇在广州至深圳旅客列车上盗窃价值达367.5万元的金银,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其他四名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金。
  经查,今年3月31日9时48分许,深圳市某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销售部经理廖某某,携带了一箱带精美包装盒的黄金和白银制品87件,总重量为8168克黄金、4032克白银,坐动车从广州前往深圳,下车时发现拉杆拖箱不见了。
  接到报案后,深圳铁路公安部门调取了列车沿途停站站台,进、出站口的视频录像,并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经查,该男子名叫孟凡勇,男,21岁,河南省民权县人。自小丧母,父亲后来重新组成家庭,成了上门女婿,对孟未尽抚养义务。孟凡勇由姑父邢耀成养大成人。
  失去母爱和家庭温暖的孟凡勇,读了小学一年级后便辍学,小小年纪就流入社会,到处流浪,以小偷小摸维持生活。2008年9月至2009年,因盗窃先后被天津西青区人民法院、民权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和三个月;2009年4月14日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2010年3月解除劳教后,流窜到广深铁路沿线伺机盗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孟凡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破案后,孟凡勇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回已出售的部分金银制品,可依法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