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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铁路枢纽南环线工程第四批甲控物资(外加剂)采购招标第二次公告

2012-04-25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招标编号:SHWZ2012-010

开标时间:2012-05-30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安徽

招标编号:SHWZ2012-010

1、招标条件
        合肥铁路枢纽南环线工程经铁道部《关于合肥铁路枢纽新建南环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30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根据《南环铁路改移道路工程补充合同》及《合肥铁路枢纽南环线工程施工总价承包补充合同(二)》的规定,决定对合肥铁路枢纽南环线工程项目补充工程量所需的部分甲控物资进行招标,招标人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枢纽南环线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人已于2012年4月6日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对本项目补充工程中钢材、水泥、粉煤灰、矿粉、外加剂进行公开招标。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购买此《招标文件》中外加剂包件(包件号NHWJJ-01)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外加剂包件(包件号NHWJJ-01)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合肥铁路枢纽南环线工程位于合肥市南郊,线路基本呈东西走向,东接轨于合宁线肥东站(DK437+500),西与西宁线、合武线长安集车站接轨(DK477+100),将合宁、合武铁路在枢纽内的客车径路以高标准线路贯通,线路长度约39.626km。线路横跨合肥市肥东县、包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肥西县。
2.2招标内容及招标数量
招标内容:甲控物资外加剂。包件号:NHWJJ-01
招标数量:外加剂约580吨。
2.3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
(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5)《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
(6)《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
(7)《铁路建设有形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8)《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9)铁道部《关于合肥铁路枢纽新建南环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303号)
(10)《南环铁路改移道路工程补充合同》及《合肥铁路枢纽南环线工程施工总价承包补充合同(二)》
(11)关于合肥铁路枢纽南环线工程甲控物资(钢材、水泥等)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2] 13号)等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6)产品生产企业有相应的检验、检测专业生产设备。
(7)近3年为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业绩。
(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同一包件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代理商需由提供物资的生产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的制造地、制造车间(生产线)、制造过程、制造工艺、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文件一致。
(11)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
3.2 外加剂合格投标人具体条件:
(1)聚羧酸系减水剂生产商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具有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聚羧酸系减水剂生产厂家须在铁道部科技司发布的《关于公布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通知》的名单范围内;且必须满足《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检测细则》(科技基[2006]104号文)的相关要求;
(3)具有年产减水剂5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4)投标人近三年曾销售给两个及以上用户,并已在铁路大、中型项目成功运行的产品;
(5)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认证;
(6)本次外加剂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5 月 7日至2012 年 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铁路一(二)级交易证、本人身份证、投标申请表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如下),同时需在汇款单据上注明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枢纽南环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东路支行
账 号:130201023902212911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售后不退。
发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642号格林硅谷---海外创业园30幢中铁四局集团南环线项目经理部。
4.3不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2 年 5 月30 日 8时00分至 10 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5 月30 日 10 时 00 分,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地点: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地址: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14楼多功能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枢纽南环线工程项目经理部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者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枢纽南环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东路支行
账 号:1302010239022129111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枢纽南环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642号格林硅谷---海外创业园30幢中铁四局集团南环线项目经理部
邮编:230601
联 系 人: 董 蔚 陈成坤
联系电话:18297993319 18756075879
传 真: 0551-3427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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