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太原南站及相关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改建铁路枢纽太原南站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8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原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太原南站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接触网设备器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新建太原南站
太原南站新建于既有北营站与北营货场之间,站场总规模2场10台22线。其中石太(太中银)场布置于西侧,5台11线;大西场布置与东侧,5台11线。西侧设主站房,东侧设子站房,高架式候车,站房总建筑面积76400平米。
2.1.2区间线路
太原站中心K228+213至既有石太线K216+500、太中银正线DK218+250、大西铁路DK218+250,沿既有石太线长约11.34公里。
2.1.3动车运用所
动车运用所新建于太原南站南侧、太中银铁路和大西客专西侧以及既有石太线东侧。新建动车运用所至石太车场动车走行线1条和存车线8条。
2.1.4主要工程内容:正线铺轨79.2公里,站线铺轨38.6公里。
2.1.5太原南站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总概算为993461万元。
2.1.6该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
2.1.7建设工期:总工期1.5年。
2.2招标内容: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能力和经验的制造商,JC-04包件中的电连接线可以外购,需提供外购厂家的相关资质证明和省部级及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版本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3、对于须按生产许可证、入网证、CRCC认证、上道资质、铁道部行政许可等生产的产品应具有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铁道专用产品为铁道部)颁发的相关证件;
3.4、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验目录的产品须提供由铁道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5、具有良好地资金财务状况,近两年无亏损;
3.6、具有200km/h及以上电气化铁路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营业绩,具有铁路局(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15日前将《投标申请表》传真至0351-2648163报名。并与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太原南站工程建设指挥部(地址:长治路198号石太铁路客运专线办公楼601室)持投标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并持有效身份证明(查验退还,备复印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单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1。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以投标单位帐户把招标文件费汇入指定帐户,本次招标文件发售不接受现金购买,。
4.4本次购买招标文件,恕不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2年8月8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评标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15号)。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在开标会之前签到届时参加。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的开标时间为: 2012年8月8日10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评标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15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http://www.bcactc.com./)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南站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长治路198号石太铁路客运专线办公楼
邮 编:030012
联 系 人: 郭有祥 霍 鹏
电 话:0351-7128900
传 真:0351-7128690
电子邮件:gyxtnzhb@126.com
开户银行:建行太原建设北路支行
户 名:太原铁路局太原南站工程建设指挥部
账 号:14001815908050011585-21049
太原南站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