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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北京动车段工程第十批建管甲供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bjj2012044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新建北京动车段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北京动车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6〕236号)和《关于调整新建北京动车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铁计函〔2007〕713号)、《关于北京动车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6〕722号)、《关于北京动车段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7〕674号)、《关于新建北京动车段四线库及洗车库Ⅰ类变更的批复》(铁鉴函〔2011〕349号)、《关于新建北京动车段工程万寿路南延路立交等Ⅰ类变更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85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铁路局,项目管理机构为北京铁路局动车段工程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为铁道建设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关于新建北京动车段工程第十批建管甲供物资设备招标计划的函》(铁建函〔2012〕546号)和部招标办关于招标计划函的电话通知批复(编号:2012-036),本项目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北京动车段是我国北方地区的动车组检修基地及京沪高速铁路北段的检修中心,位于丰双线南侧、五环路以北、京山线东侧、西黄线西侧。动车段走行线起于北京南站西端,跨京开高速、南三环、南四环路及京九、丰双铁路后到达动车段。本工程总投资74.04亿元人民币。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共3包)名称及各包数量详见本公告的附表:《新建北京动车段工程第十批建管甲供物资设备包件划分表》。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包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注册资金(人民币)   第01包2000万元;第02/03包500万元; 
		3)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 
		4)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和管理制度; 
		5)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和近三年(2009-2011年)财务审计报告; 
		6)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7)所提供的物资设备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8)国家或铁道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3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及其有关联关系的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17日至2012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铁路局动车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村芦花路西段)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证明提供原件,以备审核,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售价为第01/03包3000元,第02包1000元,采用银行汇款、支票两种方式支付,售后不退。 
		4.3招标人账户信息: 
		开户名:北京铁路局动车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铁道专业支行 
		账号:11001013900056071592-4439 
		 
		5.投标文件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与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http://www.bcact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铁路局动车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村芦花路西段 
		邮编:102613 
		联系人:查保恩 
		电话:010-51575821 
		传真:010-51575803 
		  
		  
		  
		                                                     201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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