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拉开地铁车门广州今年已发3次 地铁方将追责
2013-09-04 来源:南方都市报
本文摘要:广州市地铁二号线列车前日因乘客遗漏行李而被解锁致停,广州地铁9月3日表示,列车紧急开门装置需在危及安全的情况下方能使用。
广州市地铁二号线列车前日因乘客遗漏行李而被解锁致停,广州地铁9月3日表示,列车紧急开门装置需在危及安全的情况下方能使用。依《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非紧急状态下动用有可能会被追究责任。该公司还透露,除前日列车两次被乘客拉停外,今年5月也被解锁拉停过。
发生爆炸、毒气等情况时才可解锁
记者从广州地铁了解到,前日2次解锁车门的具体乘客均未找到,情况是由地铁工作人员和其他乘客处了解而来。从广州地铁的公开发布看来,乘客自行解锁车门今年还曾发生过一次———今年5月10日,一乘客因担心车厢内另一癫痫发作的乘客安危而解锁车门致停车隧道中,反而耽误了救治的时间。
广州地铁表示,位于地铁车厢内车门的正上方或侧边的列车紧急开门装置,应当在列车内发生危及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如爆炸、毒气等需要立即离开车厢的情况,装置被触发后列车会马上停止前进,车门打开。当列车因特殊情况滞留于隧道内,乘客在工作人员指挥下撤离前也可以通过该装置打开车门。
此外,地铁车站站台墙上靠近车头尾两端处还设有紧急停车按钮,也必须在列车危及人员安全情况下使用。
发生特殊状况第一时间联系司机
广州地铁建议,一般来说在地铁内发生特殊情况,乘客应第一时间通过地铁车厢车门的上方或侧边的列车紧急报警、对讲按钮与司机联系,由司机判断并指导处理。像行李丢失之类的状况,不应当解锁车门致停,影响整个行车秩序。而列车上出现车门夹住乘客衣服、购物袋等物品还继续行驶的情况,乘客也无需解锁车门,可等待列车到下一站后自动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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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拉安全装置或被追责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违反规定损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扰乱城市轨道交通营运秩序或者危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构成治安违法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部门工作人员介绍,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如未造成刑事伤害,仅为过失影响运营秩序,一般会以批评教育为主。主观恶意的触动,才会真正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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