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乌鲁木齐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中国铁路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乌鲁木齐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计统[2014]465号)批准建设,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乌鲁木齐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619号)批复了初步设计,《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乌鲁木齐铁路集装箱中心站站后工程施工招标计划的批复》(铁总建设函〔2015〕84号)批复了招标计划。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项目总投资中征地拆迁费用为1.5亿元,由新疆自治区负责筹措。三坪站改造、快运作业区、特货作业区工程投资为6.2亿元,该部分投资的35%(2.17亿元)使用铁路建设专项资金,其余使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贷款。集装箱作业区投资为6.1亿元,由中铁联合国际集装箱公司自筹资金安排,资本金比例不低于35%,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集装箱中心站建设指挥部承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基本概况
新建乌鲁木齐铁路集装箱中心站位于乌鲁木齐市西北的三坪车站,该站为兰新线上的中间站,在三坪站车场北侧由南向北依次布置集装箱作业区、特货小汽车作业区、成件包装作业区。
2.2计划工期
批准建设工期24个月。
2.3标段划分
工程施工划分为站前、站后两个标段,标段编号JZXZQ标、JZXZH标。本次招标标段为站后施工标段(JZXZH)。
2.4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新建乌鲁木齐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工程站后施工标段(JZXZH)。
招标内容:依据铁路总公司批准的新建乌鲁木齐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工程设计范围内的站后相关工程项目,按《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综合概算章节表对应:包括第六章通信信号信息工程、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工程、第八章房屋工程、第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工程(给排水、车辆、站场机械设备、绿化美化)、第十章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站后工程)、第十一章配合辅助工程(安全生产费)。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
3.3要求申请人近五年(2010年2月-2015年2月)具有承担过不少于2项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公共交通建筑设施的施工业绩,并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5近三年内平均年营业额不少于5亿元;用于申请合同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小于2000万元;具有AAA级银行资信等级证书。
3.6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7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
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集团公司。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
③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包括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5年2月2日至2015年2月6日,每日上午09:30 时至12:00时,下午16:0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集装箱中心站建设指挥部计划财务部209房间(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火车西站北站西路1689号)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银行汇票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费用须电汇至招标人账户,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10时00分至2015年2月12日11时30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12日11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稻田南里15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评标区(电话010-8035834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
6.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网址:www.bcactc.com)、 铁路建设工程网(网址:www.rebcenter.com)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
地 址:乌鲁木齐火车西站北站西路1689号
邮 编:830023
联 系 人:郝晶洁 陈晓敏
电 话:0991-7949240,0991-7949244
传 真:0991-7949233
电子邮件:80805401@qq.com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铁路局乌鲁木齐集装箱中心站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站前街支行
账 号: 1402010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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