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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供电设备安装工程物资设备(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2016-06-01 来源: 浏览次数:
工程编号 EEBW2016-053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10-63977662 招标联系人 郝冠宇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供电设备安装工程物资设备(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电务工程分公司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供电设备安装工程物资设备(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EBW2016-0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供电设备安装工程,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管方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电务工程分公司西安分公司。由于变电专业部分包件流标,现进行二次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正线长27.615km,南起南郊客运站东侧的三屯碑站,终点位于地窝堡处的国际机场站,共设车站21座,平均站间距1.34km,均为地下线。最大站间距2.872km,为宣仁墩~大地窝堡间;最小站间距808m,为北京南路~中营工区间。全线设燕儿窝停车场一座,设百园路车辆段与综合基地一处。设主变电站两座,分别位于南门站和植物园站附近。全线网设一处控制中心。在百园路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内设备用控制中心一处。
 
  合同开工日期:2016年6月1日
 
  竣工日期:2019年12月25日
 
  合同工期:1302日历天。合同价为:3.18亿元;
 
  2.2招标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供电设备安装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2-2014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范围内。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2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供电设备安装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6月5日16: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电传我部(010-63979686),并将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dtzb@126.com。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5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投标人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组织单位指定账户(如下),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号:0101014170029205
  开户银行:北京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第二次公开招标时已经购买过附件1的投标人,不需再次交纳标书费,但是需按4.2条规定重新报名。
 
  4.4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5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eeb.cn/)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3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52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电务工程分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津北路1326号金海方圆酒店3层
 
  联系人:黄婧
 
  电话:029-83561734
 
  传真:029-83561734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
 
  邮编:100036
 
  联系人:郝冠宇
 
  电话:010-63977662
 
  传真:010-63979621
 
  电子邮件:eebdtzb@126.com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电务工程分公司西安分公司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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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刊周期:每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供电设备安装工程物资设备(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EEBW2016-053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10-63977662 招标联系人 郝冠宇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供电设备安装工程物资设备(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电务工程分公司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供电设备安装工程物资设备(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EBW2016-0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供电设备安装工程,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管方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电务工程分公司西安分公司。由于变电专业部分包件流标,现进行二次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正线长27.615km,南起南郊客运站东侧的三屯碑站,终点位于地窝堡处的国际机场站,共设车站21座,平均站间距1.34km,均为地下线。最大站间距2.872km,为宣仁墩~大地窝堡间;最小站间距808m,为北京南路~中营工区间。全线设燕儿窝停车场一座,设百园路车辆段与综合基地一处。设主变电站两座,分别位于南门站和植物园站附近。全线网设一处控制中心。在百园路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内设备用控制中心一处。
 
  合同开工日期:2016年6月1日
 
  竣工日期:2019年12月25日
 
  合同工期:1302日历天。合同价为:3.18亿元;
 
  2.2招标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供电设备安装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2-2014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范围内。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2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供电设备安装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6月5日16: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电传我部(010-63979686),并将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dtzb@126.com。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5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投标人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组织单位指定账户(如下),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号:0101014170029205
  开户银行:北京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第二次公开招标时已经购买过附件1的投标人,不需再次交纳标书费,但是需按4.2条规定重新报名。
 
  4.4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5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eeb.cn/)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3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528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电务工程分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津北路1326号金海方圆酒店3层
 
  联系人:黄婧
 
  电话:029-83561734
 
  传真:029-83561734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
 
  邮编:100036
 
  联系人:郝冠宇
 
  电话:010-63977662
 
  传真:010-63979621
 
  电子邮件:eebdtzb@126.com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电务工程分公司西安分公司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