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683号)、原铁道部《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1〕8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暖通专业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招投标有关文件规定,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宁西铁路增建二线工程(上海局管段)位于安徽省中西部,宁西线上海局管段正线全长135.470km。线路自西向东依次经过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实验区、霍邱县、金寨县、裕安区、金安区,合肥市肥西县和高新区。另有两个疏解线:六安疏解线(全长7.45Km)、分路口疏解线(全长4.008Km)。
本工程由安徽省的叶集镇从既有宁西线右侧并行途经叶集站、姚李庙站、分路口站、六安站、梓树庄站、长安集站,终于合肥东站。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
2.3.3原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3.4原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铁建设〔2006〕217号);
2.3.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683号);
2.3.6《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1〕820号);
2.3.7《上海铁路局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上海局管段)站后工程甲供物资(暖通专业)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5〕5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品牌必须具备2012年以来同类产品单笔销售额不小于100万元的国内公共建筑业绩不少于3个,并提供其中两份及以上国内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空调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5.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6.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7.需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许可证管理范围之内。
8.如果投标产品属于国家或省部、铁路总公司要求的其他任何强制性认证、检验等要求范围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如认证证书、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9.生产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和ISO18000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投标产品需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具备相关效力的证明)。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10.不接受联合体;另同一品牌生产厂商及其所有代理公司就同一包件只能有一家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4日至2015年3月1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款汇款凭证到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南门换乘中心往南500米)。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 91050 15480 00070 07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4.2 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2247房间)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并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投标项目确认。详见附件1,网上报名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3月26日上午08:50时至0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26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45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投标保证金递交其他相关要求见附件2。递交投标文件时,需要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确认函致招标人联原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铁路建设工程网(http://www.rebcenter.com)与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上海铁路局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宿松路南门换乘中心往南500米
联 系 人:孙 波 邮 箱:369056769@qq.com
电 话:0551-62123735 传 真:0551-62123735
2.招标代理公司: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联 系 人 :袁青龙 邮 箱:767074042@qq.com
电 话:15375276782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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