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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大碶主变电所电气设备采购安装总承包(设备)招标公告

2015-04-08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
工程编号 CBL_20150408_1042980478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574-83884587 招标联系人 柯宁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大碶主变电所电气设备采购安装总承包(设备)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甬发改审批函【2012】2026号文 审批,项目招标人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大碶主变电所电气设备采购安装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
 
  110kV大碶主变电所位于2号线大碶站北端,目前所址位置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岩河东路,南面紧临规划灵岩220kV变电站,东临大碶疏港公路。
 
  110kV大碶主变电所建设规模远景为2×40MVA,本期工程规模2×25MVA;主变为三相双圈有载调压,电压等级为110kV/35kV.
 
  110kV进线远景及本期均为两回,采用线变组接线。大碶变本期通过新建二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邬隘变,远景接入220kV灵岩变; 35kV电气主接线本期和远景均采用单母线两分段接线,本期出线共4回,预留4回,其中2回为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供电,2回为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供电;远景出线8回位置;均为电缆出线。
 
  35kV无功补偿采用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总容量为4×3Mvar;本期装设2×3Mvar,预留2×3Mvar 土建位置。
 
  35kV中性点接地采用电阻接地方式,二条母线各配置一台接地电阻柜,单台接地电阻采用33.7欧姆,接地变容量为1300kVA。
 
  2.3招标范围:
 
  (1)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大碶主变电所除房屋建筑工程(含风、水、电、消防、装修)之外的所有电气安装工程;
 
  (2)宁波电业局220kV邬隘变到大碶主变电所共二回110kV线路及通信工程;
 
  (3)大碶主变电所35kV出线土建工程;
 
  以上范围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启动试运行及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相关服务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0个月(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具体工期可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调整。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11】146号)文要求及省市相关规范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且具有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 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以上资质均不含临时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4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时,下午 13:3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发票由投标人自行到招标代理处(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5楼财务室)凭现金缴款单领取。工程量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另行通知领取。
 
  4.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大厅指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邮 编: 315101
 
  联 系 人: 柯宁
 
  电 话: 0574-83884587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浦港路66号
 
  邮 编: 315101
 
  联 系 人: 张琳玲、范琦
 
  电 话: 0574-89086898
 
  传 真: 0574-87717371
 
  邮 箱: nbzg0001@163.com
 
  开户银行: 温州银行宁波分行
 
  账 号: 90200012019000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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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CBL_20150408_1042980478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574-83884587 招标联系人 柯宁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大碶主变电所电气设备采购安装总承包(设备)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甬发改审批函【2012】2026号文 审批,项目招标人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大碶主变电所电气设备采购安装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
 
  110kV大碶主变电所位于2号线大碶站北端,目前所址位置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岩河东路,南面紧临规划灵岩220kV变电站,东临大碶疏港公路。
 
  110kV大碶主变电所建设规模远景为2×40MVA,本期工程规模2×25MVA;主变为三相双圈有载调压,电压等级为110kV/35kV.
 
  110kV进线远景及本期均为两回,采用线变组接线。大碶变本期通过新建二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邬隘变,远景接入220kV灵岩变; 35kV电气主接线本期和远景均采用单母线两分段接线,本期出线共4回,预留4回,其中2回为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供电,2回为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供电;远景出线8回位置;均为电缆出线。
 
  35kV无功补偿采用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总容量为4×3Mvar;本期装设2×3Mvar,预留2×3Mvar 土建位置。
 
  35kV中性点接地采用电阻接地方式,二条母线各配置一台接地电阻柜,单台接地电阻采用33.7欧姆,接地变容量为1300kVA。
 
  2.3招标范围:
 
  (1)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大碶主变电所除房屋建筑工程(含风、水、电、消防、装修)之外的所有电气安装工程;
 
  (2)宁波电业局220kV邬隘变到大碶主变电所共二回110kV线路及通信工程;
 
  (3)大碶主变电所35kV出线土建工程;
 
  以上范围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启动试运行及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相关服务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0个月(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具体工期可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调整。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11】146号)文要求及省市相关规范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且具有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 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以上资质均不含临时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4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时,下午 13:3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5窗口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和IC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发票由投标人自行到招标代理处(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5楼财务室)凭现金缴款单领取。工程量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另行通知领取。
 
  4.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大厅指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邮 编: 315101
 
  联 系 人: 柯宁
 
  电 话: 0574-83884587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浦港路66号
 
  邮 编: 315101
 
  联 系 人: 张琳玲、范琦
 
  电 话: 0574-89086898
 
  传 真: 0574-87717371
 
  邮 箱: nbzg0001@163.com
 
  开户银行: 温州银行宁波分行
 
  账 号: 902000120190005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