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有轨电车2号线工程一般检测项目四标段招标公告
2015-07-09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工程编号 | CBL_20150709_1044355533 | 公告发布日期 | |||||||||||||
招标联系电话 | 051268079778 | 招标联系人 | 黄李虎 |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苏州高新区有轨电车2号线工程一般检测项目四标段招标公告 | ||||||||||||||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 |||||||||||||||
工程类型 | 招标方式 | ||||||||||||||
公告说明 | |||||||||||||||
苏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苏州高新有轨电车有限公司 的 苏州高新区有轨电车2号线工程一般检测项目-四标段 已经 苏州市发改委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苏州市高新区 招标类型:检测招标 所属地区:高新区 (2) 工程规模: 线路全长18.7公里 建筑面积:平方米 工程性质:轨道交通 招标金额:3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5/8/3 至 2016/12/31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 1 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否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的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项检测机构资质(核定检测项目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和备案检测机构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备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书资质; (3)具有本工程质量检测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和履约能力; (4)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2)省外企业需到苏州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原件;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检测人员的资质证书、学历或职称、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企业公章); (4)计量认证合格证(如有)复印件、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有)复印件; (5)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地址),并提供劳动合同和2015年6月份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加盖公章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文本格式,针对本工程填报)。 以上资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原件不需装订),以上要求的材料一并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经办人姓名及手机联系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投入指定预审箱。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 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 通用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办法: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 2015/7/9 获取文件截止日期 2015/7/15 上午起时间: 09:00 上午止时间 11:30 下午起时间: 13:00 下午止时间 15:00 获取文件地点: 6. 请申请人于 2015/7/9 上午 09:00 至 2015/7/15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 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 2015/7/15 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 2015/7/15 15:00 7. 备注: 1、根据检测的对象条件及结果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分为:轨道标检测项目、铺装标检测项目和下穿标检测项目及业主指定的其他标段的检测项目。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金阊区西环路2115号9-10楼 联系人: 黄李虎 传真: 68079725 电话: 051268079778 邮编: 215004 E-Mail: 170495543@qq.com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郝春荣 性别: 女 卡号: 苏招(信)E0207 职称或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 13915527997 上岗卡号: 苏招E0207 11.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5/7/9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