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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供电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及工艺设备安装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2015-09-06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
工程编号 wj20130665076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991-3925029 招标联系人 庞超、刘晓峰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供电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及工艺设备安装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供电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及工艺设备安装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2.2建设规模: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南起南郊客运站东侧的三屯碑站,终点位于地窝堡处的国际机场站,全线长约27.615km,共设置车站21座,全部为地下站;全线设燕儿窝停车场出入线和百园路车辆段出入线各一处。


  2.3工程概况:乌鲁木齐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1号线工程设百园路车辆基地及综合基地和燕儿窝停车场各一座;设主变电站2座;设主、备控制中心各一座。工程所使用的列车,采用六辆编组,四动两拖受电弓受流的A型电动客车,最高运行速度80km/h。


  2.4招标范围: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供电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及工艺设备安装工程监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供电系统及综合监控系统安装施工承包人实施的全部工作的监理服务;1号线工艺设备安装的监理服务;供电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工艺设备等甲供设备的管理服务及其他需要监理人完成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篇技术条款及要求。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后开始,至所监理项目的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结束,监理人应在此期间全面完成合同内监理服务的所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注:须包括地铁轻轨)或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注:须包括电力电气化工程),且合格有效。


  3.3.近5年至少完成1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类似项目指一条不少于15站的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安装项目或一条不少于100公里的铁路供电系统安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3.4总监理工程师年龄55岁以下,应具有高级职称,具有电力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不少于12年,有3个以上类似项目经验,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应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须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wsgcjy.com/)登记。


  3.5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自治区区外投标人应当办理《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处于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进疆备案登记册中列名。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于2015年 9 月 2 日至2015年 9 月 28 日10:30(北京时间) 时,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wsgcjy.com)下载 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9 月 28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新兴街29号)。


  5.2投标文件的提交经办人应当随身携带由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当场签署提交记录。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396

联系人:庞超、刘晓峰

 话:0991-3925029

 真:0991-3925029

建管方: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396

联系人王桂萍

 话:0991-3778216

 真:0991-3778216

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58号阳光嘉苑182单元801

联系人:王玉、王军凯

 话:0991-4312550

18195925289

 

日期: 2015 9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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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供电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及工艺设备安装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工程编号 wj20130665076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991-3925029 招标联系人 庞超、刘晓峰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供电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及工艺设备安装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供电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及工艺设备安装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


  2.2建设规模: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南起南郊客运站东侧的三屯碑站,终点位于地窝堡处的国际机场站,全线长约27.615km,共设置车站21座,全部为地下站;全线设燕儿窝停车场出入线和百园路车辆段出入线各一处。


  2.3工程概况:乌鲁木齐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1号线工程设百园路车辆基地及综合基地和燕儿窝停车场各一座;设主变电站2座;设主、备控制中心各一座。工程所使用的列车,采用六辆编组,四动两拖受电弓受流的A型电动客车,最高运行速度80km/h。


  2.4招标范围: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供电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及工艺设备安装工程监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供电系统及综合监控系统安装施工承包人实施的全部工作的监理服务;1号线工艺设备安装的监理服务;供电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工艺设备等甲供设备的管理服务及其他需要监理人完成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篇技术条款及要求。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后开始,至所监理项目的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结束,监理人应在此期间全面完成合同内监理服务的所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注:须包括地铁轻轨)或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注:须包括电力电气化工程),且合格有效。


  3.3.近5年至少完成1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类似项目指一条不少于15站的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安装项目或一条不少于100公里的铁路供电系统安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3.4总监理工程师年龄55岁以下,应具有高级职称,具有电力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不少于12年,有3个以上类似项目经验,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应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须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wsgcjy.com/)登记。


  3.5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自治区区外投标人应当办理《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处于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进疆备案登记册中列名。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于2015年 9 月 2 日至2015年 9 月 28 日10:30(北京时间) 时,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wsgcjy.com)下载 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9 月 28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新兴街29号)。


  5.2投标文件的提交经办人应当随身携带由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当场签署提交记录。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396

联系人:庞超、刘晓峰

 话:0991-3925029

 真:0991-3925029

建管方: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396

联系人王桂萍

 话:0991-3778216

 真:0991-3778216

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58号阳光嘉苑182单元801

联系人:王玉、王军凯

 话:0991-4312550

18195925289

 

日期: 2015 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