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轨道交通1号线等10条线路视频监控系统扩容改造工程(5号线、8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13号线)设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2015-11-26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工程编号 | CBL_20151126_19314294 | 公告发布日期 | |||
招标联系电话 | 010-62293877 | 招标联系人 | 李倩 |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北京轨道交通1号线等10条线路视频监控系统扩容改造工程(5号线、8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13号线)设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 |||||
工程类型 | 招标方式 | ||||
公告说明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轨道交通1号线等10条线路视频监控系统扩容改造工程(5号线、8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13号线)(项目名称)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2015]16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市轨道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市轨道交通建设专项资金(40%)、自筹资金(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北京轨道交通5号线、8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13号线部分视频监控系统现有各站图像采集点不足、存在大量的监控盲区、车站专用视频监控系统只对部分图像进行录像的现状,现对部分视频监控系统扩容改造,建立一套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视频监控系统,在充分满足目前地铁运营安全以及不影响正常运营前提下,提高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和先进性。
2.2 招标范围:北京轨道交通5号线、8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13号线各线路车站、车辆段(停车场)、主用(备用)控制中心、TCC及沿线公安警务室、派出所、公安分局等的视频监控系统扩容改造和相关配套专业(供电专业、机电专业、土建专业等)改造设计,具体包括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含过渡方案)、招标配合(含材料、设备招标设计及用户需求书等)、施工配合及各阶段成果验收、报批及移交等全部工作。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11月26日至2015 年12月2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711室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名。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2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711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8日11时00分,地点为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01室 (详细地址)。
7.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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