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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地铁2、3号线率先“公私合营”

2015-04-01 来源:福建日报
本文摘要:厦门PPP模式时代开启,在省政府公开的首批PPP项目中,厦门轨道交通2号线、3号线将率先引入社会资本实行“公私合营”。
 
  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方案》颁布实施,今后,厦门交通、市政公共设施、社会事业设施等领域之前的财政投资模式,正式向社会资本敞开。
 
  厦门PPP模式时代由此开启,在省政府公开的首批PPP项目中,厦门轨道交通2号线、3号线将率先引入社会资本实行“公私合营”。
 
  PPP方案实施 重推交通、公共设施和社会事业设施领域根据实施方案,从2015年起,经厦门发改部门会同厦门财政、行业主管部门甄别、评估筛选出来的、适宜采用PPP模式的建设项目,必须优先采用PPP模式。只有经过市场实践后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实现PPP模式合作的,再行考虑安排其他建设资金来源。
 
  厦门重点推进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综合交通枢纽等)、市政公共设施领域(供水、污水、垃圾处理、固废处置、燃气、公共充电设施、公共停车场(库)、地下综合管廊等)和社会事业设施领域(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医疗、文化、养老服务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等)开展PPP项目合作。
 
  对于已建成的项目,方案明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积极探寻植入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并组建PPP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租赁、重组、转让等方式对原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或合作经营。
 
  “当前厦门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未来几年厦门将着力建设地铁、机场、港口、‘两环八射’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为缓解财政面临的巨大筹资压力,迫切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推广和应用PPP模式。”厦门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据悉,厦门为增强PPP项目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配套了系列扶持政策。明确PPP项目经认定后可进入“绿色通道”,按规定享受优先审批等政策。符合现行政策的PPP项目公司,享受厦门市总部经济的优惠政策,并优先上报争取中央资本投入等支持。
 
  融资方面,政府将全面支持PPP项目与银行、担保机构的合作,支持项目公司进行股权、债券等多种融资方式,并且支持PPP项目公司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以及全国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资金。值得一提的是,经本级政府批准,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可用于向金融机构进行质押融资。
 
  省首批项目公开 厦门两条轨道交通体量最大
 
  继2014年5月份中央公布首批80个允许社会投资项目后,9月15日,福建省发改委也在其官网上公布了福建省首批122个PPP试点项目,涉及生态环保、水利工程、健康养老、交通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建设、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等多个方面,项目投资总额2247亿元。
 
  福建省发改委还公布了关于推广PPP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到会给予符合现行政策的PPP项目公司以一定政策扶持,如省财政厅会根据全省PPP进展情况,逐步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成立风险池,为地方PPP项目贷款提供增信支持。
 
  指导意见还具体了一些实施条款,点明试点项目应为收益比较稳定,技术发展比较成熟,长期合同关系比较明确,投资金额一般在1亿元以上,一轮合作期限一般为10—30年。
 
  从公开的项目来看,交通工程领域是其中的大头。交通工程共计33项,投资总额为1559亿元,占首批PPP试点项目投资总额的69%左右,包括4个铁路和轨道交通项目,19个公路项目,10个港口项目。
 
  公开的清单中,以厦门上报的两个交通工程项目体量为最,从五缘湾至天竺山,长约41.5公里的“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投资额为293亿元;从火车站到翔安机场,长约37.4公里的“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投资额为28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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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地铁2、3号线率先“公私合营”

福建日报

 
  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方案》颁布实施,今后,厦门交通、市政公共设施、社会事业设施等领域之前的财政投资模式,正式向社会资本敞开。
 
  厦门PPP模式时代由此开启,在省政府公开的首批PPP项目中,厦门轨道交通2号线、3号线将率先引入社会资本实行“公私合营”。
 
  PPP方案实施 重推交通、公共设施和社会事业设施领域根据实施方案,从2015年起,经厦门发改部门会同厦门财政、行业主管部门甄别、评估筛选出来的、适宜采用PPP模式的建设项目,必须优先采用PPP模式。只有经过市场实践后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实现PPP模式合作的,再行考虑安排其他建设资金来源。
 
  厦门重点推进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综合交通枢纽等)、市政公共设施领域(供水、污水、垃圾处理、固废处置、燃气、公共充电设施、公共停车场(库)、地下综合管廊等)和社会事业设施领域(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医疗、文化、养老服务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等)开展PPP项目合作。
 
  对于已建成的项目,方案明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积极探寻植入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并组建PPP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租赁、重组、转让等方式对原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或合作经营。
 
  “当前厦门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未来几年厦门将着力建设地铁、机场、港口、‘两环八射’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为缓解财政面临的巨大筹资压力,迫切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推广和应用PPP模式。”厦门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据悉,厦门为增强PPP项目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配套了系列扶持政策。明确PPP项目经认定后可进入“绿色通道”,按规定享受优先审批等政策。符合现行政策的PPP项目公司,享受厦门市总部经济的优惠政策,并优先上报争取中央资本投入等支持。
 
  融资方面,政府将全面支持PPP项目与银行、担保机构的合作,支持项目公司进行股权、债券等多种融资方式,并且支持PPP项目公司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以及全国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资金。值得一提的是,经本级政府批准,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可用于向金融机构进行质押融资。
 
  省首批项目公开 厦门两条轨道交通体量最大
 
  继2014年5月份中央公布首批80个允许社会投资项目后,9月15日,福建省发改委也在其官网上公布了福建省首批122个PPP试点项目,涉及生态环保、水利工程、健康养老、交通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建设、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等多个方面,项目投资总额2247亿元。
 
  福建省发改委还公布了关于推广PPP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到会给予符合现行政策的PPP项目公司以一定政策扶持,如省财政厅会根据全省PPP进展情况,逐步安排5亿元专项资金,成立风险池,为地方PPP项目贷款提供增信支持。
 
  指导意见还具体了一些实施条款,点明试点项目应为收益比较稳定,技术发展比较成熟,长期合同关系比较明确,投资金额一般在1亿元以上,一轮合作期限一般为10—30年。
 
  从公开的项目来看,交通工程领域是其中的大头。交通工程共计33项,投资总额为1559亿元,占首批PPP试点项目投资总额的69%左右,包括4个铁路和轨道交通项目,19个公路项目,10个港口项目。
 
  公开的清单中,以厦门上报的两个交通工程项目体量为最,从五缘湾至天竺山,长约41.5公里的“厦门市轨道交通2号线”,投资额为293亿元;从火车站到翔安机场,长约37.4公里的“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投资额为280.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