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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2016-05-12 来源: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浏览次数:
工程编号 CR1107-JC-2016-01(2)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13627290306 招标联系人 严薪钰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招标公告
 
  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CR1107-JC-2016-01(2))
 
  1.招标条件
 
  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工程,已由铁道部《关于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17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呼张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铁路建设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铁十一、十二局联合体张呼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的部分自购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位于华北北部,呈东西走向。线路东起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家口南站,经河北省万全县、怀安县、尚义县后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经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察右前旗、集宁区、卓资县,西迄于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东站。
 
  线路自张家口南站引出,以义兴堡洋河特大桥依次跨越张石高速、环城西路、G110、京藏高速、G207、大洋河至大洋河南岸,沿县道X454 北侧西行,于第十屯起依次跨越南洋河、西洋河、既有京包铁路,于怀安县城北侧环城路以南设高架站,出怀安站后沿西洋河南岸西行,于西洋河水库大坝下游以翁家湾西洋河特大桥依次跨越西洋河、G110、京藏高速,于其东侧以短隧道群穿越大尖山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上跨张集线,于兴和县新老城区间规划中央绿地通过并设兴和北站,经大淖海、小淖海,于二台沟上跨G110、京藏高速公路、准兴重载公路、庙梁物流园区出口公路,以桥跨越黄旗海湿地保护区实验区,进入乌兰察布市区,于京藏高速公路南侧商都街和达尔登大道间设乌兰察布站。出站后上跨达尔登大道,以集宁南特大桥依次跨越G208、张集线、京包线,以东土坎隧道下穿京藏高速公路,于马盖图乡北侧上跨集包第二双线后与集包第二双线卓资东站并站。出站后三跨大黑河、上跨京包线、G110、京藏高速公路,以福生庄1 号、2 号隧道穿越梁山至杜家沟,沿京藏高速公路南侧西行,至旗下营南站,在榆林镇上跨大黑河、集包第二双线后与京包线并行至呼和浩特东站。本工程为双线客运专线,设计时速为:250公里/小时。
 
  2.2招标内容:通信、信号、电力、牵引供电、房建专业物资设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一: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或供货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1.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以铁总通报或相关文件为准);
 
  1.3投标人应提供2014和2015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1.4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1.5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
 
  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1.7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1.8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1.9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见附件一);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为准。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和“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
 
  4、除公告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的两种情形外,其他包件接受代理商或生产企业投标,但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对本项目投标物资的唯一授权,且其注册资本金与实收资本金额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6 年5月17日 17 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二)加盖公章后扫描后发送电子邮件至(zhsdwzb@126.com)。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月12日至 2016年5月17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鸿盛生活园区B4栋310室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投标申请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以现金方式收取),由招标人财务收取并出具收费凭证。(注:本次公告为二次公告,第一次公告已购买标书的供应商需带投标申请表到项目部换领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中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6 年 6月 7 日 8 时 30 分至 10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6月 7日 10 时 30 分,递交地点为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鸿盛生活园区B4栋中铁十一、十二局联合体张呼铁路项目经理部二楼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铁十一、十二局联合体张呼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鸿盛生活园区B4栋310室
 
  邮 编:
 
  联 系 人: 严薪钰(13627290306)
 
  雷耀华(18636140156)
 
  张 云(13545906267)
 
  吴立平(13677107105)
 
  邮 箱: zhsdwzb@126.com
 
  2016 年 5 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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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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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CR1107-JC-2016-01(2)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13627290306 招标联系人 严薪钰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招标公告
 
  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CR1107-JC-2016-01(2))
 
  1.招标条件
 
  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工程,已由铁道部《关于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17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呼张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铁路建设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铁十一、十二局联合体张呼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的部分自购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位于华北北部,呈东西走向。线路东起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家口南站,经河北省万全县、怀安县、尚义县后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经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察右前旗、集宁区、卓资县,西迄于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东站。
 
  线路自张家口南站引出,以义兴堡洋河特大桥依次跨越张石高速、环城西路、G110、京藏高速、G207、大洋河至大洋河南岸,沿县道X454 北侧西行,于第十屯起依次跨越南洋河、西洋河、既有京包铁路,于怀安县城北侧环城路以南设高架站,出怀安站后沿西洋河南岸西行,于西洋河水库大坝下游以翁家湾西洋河特大桥依次跨越西洋河、G110、京藏高速,于其东侧以短隧道群穿越大尖山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上跨张集线,于兴和县新老城区间规划中央绿地通过并设兴和北站,经大淖海、小淖海,于二台沟上跨G110、京藏高速公路、准兴重载公路、庙梁物流园区出口公路,以桥跨越黄旗海湿地保护区实验区,进入乌兰察布市区,于京藏高速公路南侧商都街和达尔登大道间设乌兰察布站。出站后上跨达尔登大道,以集宁南特大桥依次跨越G208、张集线、京包线,以东土坎隧道下穿京藏高速公路,于马盖图乡北侧上跨集包第二双线后与集包第二双线卓资东站并站。出站后三跨大黑河、上跨京包线、G110、京藏高速公路,以福生庄1 号、2 号隧道穿越梁山至杜家沟,沿京藏高速公路南侧西行,至旗下营南站,在榆林镇上跨大黑河、集包第二双线后与京包线并行至呼和浩特东站。本工程为双线客运专线,设计时速为:250公里/小时。
 
  2.2招标内容:通信、信号、电力、牵引供电、房建专业物资设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一:新建张家口至呼和浩特铁路工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或供货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1.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以铁总通报或相关文件为准);
 
  1.3投标人应提供2014和2015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1.4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1.5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
 
  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1.7投标企业所投物资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1.8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1.9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见附件一);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书”为准。不排除因“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和“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不具体给投标人带来的投标风险;
 
  4、除公告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的两种情形外,其他包件接受代理商或生产企业投标,但代理商必须持有生产厂对本项目投标物资的唯一授权,且其注册资本金与实收资本金额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6 年5月17日 17 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二)加盖公章后扫描后发送电子邮件至(zhsdwzb@126.com)。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月12日至 2016年5月17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鸿盛生活园区B4栋310室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投标申请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以现金方式收取),由招标人财务收取并出具收费凭证。(注:本次公告为二次公告,第一次公告已购买标书的供应商需带投标申请表到项目部换领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中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6 年 6月 7 日 8 时 30 分至 10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6月 7日 10 时 30 分,递交地点为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鸿盛生活园区B4栋中铁十一、十二局联合体张呼铁路项目经理部二楼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铁十一、十二局联合体张呼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鸿盛生活园区B4栋310室
 
  邮 编:
 
  联 系 人: 严薪钰(13627290306)
 
  雷耀华(18636140156)
 
  张 云(13545906267)
 
  吴立平(13677107105)
 
  邮 箱: zhsdwzb@126.com
 
  2016 年 5 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