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与等级公路交叉安全技术评估招标公告
2016-05-17 来源: 浏览次数:工程编号 | STJSF2016-029 | 公告发布日期 | |
招标联系电话 | 0432-66123860、0432-66123433 | 招标联系人 | 王朝阳、曲国堂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与等级公路交叉安全技术评估招标公告 | ||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 沈阳铁路局吉林工程建设指挥部 | ||
工程类型 | 国内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说明 | |||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建长春至白城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发改基础〔2014〕222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沈阳铁路局吉林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吉林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与等级公路交叉安全技术评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线路自长春北站引出,在既有线右侧新建双线,下钻哈大客专和绕城高速后进小合隆站,出站后在右侧增建二线,依次进开安站、华家站后线路上跨老边岗长城,在左侧新建二线,进既有农安站、哈拉海站、王府站后,双线绕行于既有线右侧进七家子站,上跨松陶舒解线后进松原站、松西站及新建查干湖站,下钻珲乌高速及电厂专用线后进长山屯站、大安站,出站后上跨既有长白线、通让线及珲乌高速公路。依次进新建曹家窝铺站及安广站、舍利站、到保站,最终引入白城站。
2.2工程建设规模:铁路线路全长327.769km。
2.3主要技术标准
2.3.1铁路等级:I级。
2.3.2正线数目:双线。
2.3.3设计行车速度:160km/h。
2.3.4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2000m,困难地段1600m。
2.3.5最大坡度:6‰。
2.3.6牵引种类:电力。
2.3.7机车类型:HXD系列。
2.3.8闭塞类型:自动闭塞。
2.3.9桥涵设计活载:铁路中—活载。
2.3.10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100;既有接长涵洞采用既有标准。
2.3.11桥梁建筑限界:本线执行电气化铁路国家标准限界“建限—1”,桥下净高电气化要求一般不小于6.55m,困难地段不小于6.20m。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2.4.1招标范围: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与等级公路交叉23处,其中与高速公路交叉14处,与国省干线公路交叉9处。
2.4.2招标内容: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与等级公路交叉安全技术评估。
2.4.2.1按照国家及行业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根据招标人设计任务的需要,完成《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与等级公路交叉安全技术评估报
告》的编制工作;
2.4.2.2协助招标人上报技术成果,并积极联络和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对《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与等级公路交叉安全技术评估报告》进行技术评审;
2.4.2.3对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负责解释,按要求对原技术成果进行修改、完善,直至满足审批要求,并协助招标人取得批复文件。
2.4.2.4提供的安全技术评估报告的技术服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地区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
2.4.2.5提供的《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与等级公路交叉安全技术评估报告》需满足行业审批要求。
投标人应参阅国家、地方有关要求并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编制相关文件,满足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长春至白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与等级公路交叉安全技术评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2具有公路行业工程咨询(公路工程)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含公路专业及桥梁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3承担过1项以上(含1项)铁路与等级公路交叉的安全评价或类似业绩;
3.4熟悉吉林省公路建设情况,具有及时、准确收集交叉位置既有等级公路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等资料的能力,充分掌握沿线等级公路的近远期规
划。
3.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铁路与等级公路交叉的安全评估的相应能力;
3.6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在80万元以上;近三年平均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
3.7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8未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与勘察、设计单位及工程各参建方没有行政隶属关系;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5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市中康路5号309-2房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以上所有材料或资料均需提交复印件壹套A4纸装订,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凭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购买,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6月8日8时30分至2016年6月8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8日9时00分,
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六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只接受银行保函)。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铁路建设工程网和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铁路局吉林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中康路5号
邮编:132001
联系人:王朝阳、曲国堂
市电:0432-66123860、0432-66123433
传真:0432-66123433
电子邮件:jlzxbjh@163.com
开户单位:沈阳铁路局吉林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建行吉林市铁路支行
账号:2205016187380000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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