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阿铁路白城至镇西段、葛根庙至乌兰浩特段扩能改造工程分别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吉林省政府以《关于白阿铁路白城至镇西段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440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以《关于白阿铁路葛根庙至乌兰浩特段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4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长白乌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建管甲供物资信号设备(详见附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白阿铁路白城至镇西段扩能改造工程
本工程位于吉林省境内,线路自白城站北端引出,新建双线17.4公里至白城北站,之后沿既有线增建第二线33.1公里至镇西站西咽喉外,线路正线长度50.5公里,改建既有线约3.5公里。正线桥梁比约为6.6%。
2.1.2白阿铁路葛根庙至乌兰浩特段扩能改造工程
本工程内蒙古境内,线路经葛根庙站东咽喉外K48+000引出,沿既有线增建二线,跨越洮儿河,以隧道穿越大黑山后引入乌兰浩特站,线路全长约33.7公里,其中增建二线约14.4公里,新建双线约19.3公里,改建既有线约2.6公里,乌兰浩特至乌兰浩特北段同步现状电化。桥隧比约为10.l%。全线立交并封闭。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分3个包件,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10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宽城区站前辽宁路222号春铁大厦C2座12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资质等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附表,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的1.5%,上限不超过80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5年3月3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3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铁路建设工程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铁路局长白乌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辽宁路222号春铁大厦C2座12层
邮 编:130051
联 系 人:王彦华
电 话:0431-86122219
传 真:0431-86122219
电子邮件:1910447330@qq.com
账户名称:沈阳铁路局长白乌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春朝阳支行
账 号:0715490104001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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