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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哈齐客专齐南存车场四线动车客运整备库项目屋面板采购招标公告

2016-06-07 来源: 浏览次数:
工程编号 EEBW2016-083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10-8824 6684、13811002626、8824 8559(传真) 招标联系人 陈军、周锐军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哈齐客专齐南存车场四线动车客运整备库项目屋面板采购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哈齐客专齐南存车场四线动车客运整备库项目屋面板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EBW2016-083
 
  1.招标条件
 
  1.1哈齐客专齐南存车场动车客运整备库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哈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采购人获得的工程建设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屋面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次招标组织形式为自主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哈齐客专齐南存车场动车客运整备库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齐南存车场内,包含主库、开闭站、卸污中心等单体,总建筑面积21177㎡,其中:整备库建筑20500㎡,为单层厂房,主库为四线库,跨度33m,边跨8.5m,长度469.9m,基础形式为杯形承台基础,主库为砼预制柱+屋架结构,边跨为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房净高7.8米,围护墙体为空心砌块墙。主库屋架下设有悬吊式检修平台,库内设有三条横向综合管沟、两条综合管沟,共计920米;轨道桥基础共计1600米。新建开闭站及卸污中心均为单层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476㎡和201㎡,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框架结构,空心砌块围护墙体。项目建设单位:哈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公司哈齐客专项目部组织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9月30日。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为哈齐客专齐南存车场动车客运整备库工程主体结构用屋面板,包件划分、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一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许可和认证要求:提供其认证资料。
 
  3.3生产能力要求:日生产能力1000平米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其产能配套的运输安装能力;
 
  3.4财务能力要求: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2014、2015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国家标准,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通过CAL或CMA认证)出具的近一年相关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
 
  3.6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良好,提供投标物资中标额500万元及以上三个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
 
  3.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应履约良好,提供供应额500万元及以上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
 
  3.8其他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仅限于运输及安装项目,如需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相关资质证明资料,并提供运输方案、措施、技术支持。参加投标厂家需制作实验板(一块),开标前经招标人见证静载试验合格方可参与投标。
 
  3.9本次投标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投标申请表(见附件二)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者购买投标文件前应根据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方式足额支付招标文件款(汇款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扫描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招标文件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铁道专业支行
 
  帐号:11001013900056000151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采购平台(http://www.eeb.cn)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8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号)。
 
  5.2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及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平台(http://www.eeb.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7.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110106102170748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号88246640
 
  开户行:建行铁道专业支行营业部
 
 
  帐号:11001013900056000151
 
  联系人:陈军、周锐军
 
  电话:010-88246684、13811002626、88248559(传真)
 
  邮箱:chenjun750110@163.com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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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EEBW2016-083 公告发布日期
招标联系电话 010-8824 6684、13811002626、8824 8559(传真) 招标联系人 陈军、周锐军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哈齐客专齐南存车场四线动车客运整备库项目屋面板采购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类型 招标方式
公告说明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哈齐客专齐南存车场四线动车客运整备库项目屋面板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EBW2016-083
 
  1.招标条件
 
  1.1哈齐客专齐南存车场动车客运整备库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哈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采购人获得的工程建设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屋面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次招标组织形式为自主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哈齐客专齐南存车场动车客运整备库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齐南存车场内,包含主库、开闭站、卸污中心等单体,总建筑面积21177㎡,其中:整备库建筑20500㎡,为单层厂房,主库为四线库,跨度33m,边跨8.5m,长度469.9m,基础形式为杯形承台基础,主库为砼预制柱+屋架结构,边跨为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房净高7.8米,围护墙体为空心砌块墙。主库屋架下设有悬吊式检修平台,库内设有三条横向综合管沟、两条综合管沟,共计920米;轨道桥基础共计1600米。新建开闭站及卸污中心均为单层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476㎡和201㎡,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框架结构,空心砌块围护墙体。项目建设单位:哈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公司哈齐客专项目部组织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9月30日。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为哈齐客专齐南存车场动车客运整备库工程主体结构用屋面板,包件划分、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一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许可和认证要求:提供其认证资料。
 
  3.3生产能力要求:日生产能力1000平米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其产能配套的运输安装能力;
 
  3.4财务能力要求: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2014、2015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2015年度审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国家标准,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通过CAL或CMA认证)出具的近一年相关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
 
  3.6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良好,提供投标物资中标额500万元及以上三个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等)。
 
  3.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大中型建设项目供应履约良好,提供供应额500万元及以上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
 
  3.8其他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仅限于运输及安装项目,如需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相关资质证明资料,并提供运输方案、措施、技术支持。参加投标厂家需制作实验板(一块),开标前经招标人见证静载试验合格方可参与投标。
 
  3.9本次投标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投标申请表(见附件二)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者购买投标文件前应根据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方式足额支付招标文件款(汇款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完全一致),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扫描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招标文件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铁道专业支行
 
  帐号:11001013900056000151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采购平台(http://www.eeb.cn)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8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号)。
 
  5.2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及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平台(http://www.eeb.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7.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110106102170748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号88246640
 
  开户行:建行铁道专业支行营业部
 
 
  帐号:11001013900056000151
 
  联系人:陈军、周锐军
 
  电话:010-88246684、13811002626、88248559(传真)
 
  邮箱:chenjun750110@163.com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