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轨道交通沿途划“安全线”
2018-12-03 来源:安徽商报
本文摘要:近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合肥市轨道公司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轨道交通线网的保护,轨道交通1、2号线安全保护区界线标识安装工作将正式启动。
近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合肥市轨道公司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轨道交通线网的保护,轨道交通1、2号线安全保护区界线标识安装工作将正式启动。安装工作完成后,1、2号线安全保护区界线边界将实地可见。如果市民发现有人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实施违规作业,可拨打举报电话。
据介绍,本次界线标识安装工作在1、2号线(含1号线三期)安全保护区边界线上每隔百米设置一组电子标识,共计设置1240个电子标志桩、牌。同时,为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宣传,在1、2号线各车站(含1号线三期)醒目位置设置安全保护区宣传牌。此次安装的电子标志桩、牌具备无线射频功能模块,支持巡检执法作业的指导和监管监督,并预留安全保护区范围内非法施工的自动化报警模块安装条件。另外,电子标志桩、牌上还设置了安全警示标识及举报电话,如在1、2号线安全保护区内违规作业,将受到严惩。
根据《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包括影响保护区和严格保护区。影响保护区包括以下范围:地下车站(含地下通道)、隧道结构周边外侧50米内;高架车站、地面车站以及线路外边线外侧30米内。严格保护区包括以下范围:地下车站(含地下通道)、隧道结构周边外侧15米内;高架车站、地面车站以及线路外边线外侧15米内;车站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跟随所、冷却塔等建(构)筑物、设备外边线外侧以及控制中心、车辆基地建筑结构外边线外侧10米内等。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开展基坑施工,地面堆土或者卸土、钻探、隧道下穿等建设工程在报建阶段,需征求市轨道公司书面意见,确认满足轨道交通保护要求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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