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地铁3号线二期项目通过用地预审
2020-05-15 来源:现代快报
本文摘要:徐州地铁3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又有新进展!江苏省自然资源厅5月8日发布了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该预审意见明确,原则同意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用地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三年)。
徐州地铁3号线二期工程项目又有新进展!江苏省自然资源厅5月8日发布了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该预审意见明确,原则同意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用地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三年)。
此前,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关于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请示及有关附件。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后提出预审意见:项目属于交通运输用地。项目北段线路全长6.5km,设站5座,起于后蟠桃村站,沿驮蓝山路、蟠桃山路、下淀路走行,止于一期工程下淀站;南段线路起自一期工程终点创业园站,利用既有出入段线延伸一站,终点为银山车辆段站。该项目建设对改善城市交通、促进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环境保护等具有积极意义,符合供地政策。
预审意见中指出,该项目拟选址位于徐州市市区与铜山区,项目已列入《徐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不涉及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视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项目申请用地19.1659公顷,其中农用地5.3736公顷(耕地3.5104公顷),建设用地13.7923公顷。按照拟订的工程建设规模,用地规模基本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的预审意见,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要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规定,并按照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费用全额纳入项目投资概算。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投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用地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有效期三年)。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指出,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徐州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为一条南北向的骨干线,全长约18.3公里,覆盖城市东北和西南客流走廊,联系金山桥片区、老城区、翟山片区和铜山新区,计划明年6月底试运营。3号线二期工程为一期工程向北、向南的延伸。
相关文章
- 杨洪波专题研究铁路民航轨道交通工作2020-07-30
- 重庆轨道交通建设按下“快进键” 2020-07-30
- 徐州轨道交通3号线首列电客车亮相2020-07-30
- 轨道交通运行“中枢系统”有了样板2020-07-30
- 宁波:“双快”交通 加速城市片区对接2020-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