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要求确保铁路建设工程质量
2005-05-17 来源:铁道部 作者:admin依法落实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按照新规定,铁路工程不得整段分包,客运专线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工程不得分包。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在现场施工管理机构设置专门质量管理部门,配足专职工程质量管理人员。明确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项目经理及技术、质量负责人未经建设单位审查同意,不得更换。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必须依照投标承诺和委托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
质量监督机构和建设单位要加大质量监督和检查的力度,对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行车事故的单位,依据情节和有关规定,给予赔偿损失、通报、停业整顿、暂停投标资格、清出铁路建设市场等处罚,坚决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质量低劣等事故的发生。客运专线开工后,建设单位每季度要开展一次设计施工质量大检查,其他项目每半年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铁路质量监督机构对重点工程要采取交叉监督的方式进行执法监察,树立政府监督权威。由部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将区别情况进行处理,因建设单位没有履行检查责任或隐瞒不报的,将在建设单位年度考核中加重处罚,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建议给相关责任人以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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