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新建铁路临河至策克线三电工程甲控物资采购招标公
2008-06-11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一、招标人:
受临策铁路中标人中铁六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临策铁路工程项目部为招标人,包件分配归属范围详见包件标注。采用分包件分别签订合同方式,对临策线工程甲控电力工程、通信工程、信号工程物资进行招标采购。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胜利北路13号建行二营业部
联 系 人: 孟涛
联系电话:0478-8295926 13088499222
传 真:0478-8295926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家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
3.国家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4.铁道部第8号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5.铁道部铁建设[2006]83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6.呼和浩特铁路局呼铁建管函[2006]287号《呼和浩特铁路局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7.新建铁路临河至策克线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8.临策公司《关于临策铁路甲控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的有关通知》。
9.呼铁招标办[2007]10号《关于新建铁路临河至策克线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标计划的批复》。
10.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进行招标。
四、供应商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价格合理,能按用料单位要求供应的生产单位(包括组织运输)均可参与投标。
五、招标物资分包
本次招标为新建铁路临河至策克线工程电务工程电力、通信、信号材料的招标,招标物资分包清单详见附件1-附件19。
招标物资分包清单中的到站、数量及规格最终以实际供货订单为准。
六、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投标产品符合经营范围,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生产和供应满足国家标准临策线电务工程施工所需主要材料或设备,并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许可证》的法人组织。
2、电力、信号电缆:供货企业有3年以上1项、近3年内至少有2项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大中型电力工程、铁路信号工程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相关业绩原件备查。
电力变压器及箱式变电站:供货企业至少有3年以上1项、近3年内2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大、中型电力工程的同类物资良好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相关业绩原件备查。
电力铁塔供货企业:具有生产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铁塔、钢结构三级及以上安装资质。近3年内在大、中型电力工程2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同类物资供应业绩,并在运行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相关业绩原件备查。
电力高低压开关柜:供货企业有3年以上1项、近3年内至少2项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电力建设项目的同类设备良好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相关业绩原件备查。。
电力交、直流电源屏:供货企业有3年以上1项、近3年内至少2项电力建设项目的同类设备良好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相关业绩原件备查。。
电力综合自动化系统:供货企业有近3年内至少2项电力建设项目的同类设备良好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系统运行状况客户证明,相关业绩原件备查。
电力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供货企业有近3年内至少2项电力建设项目的同类设备良好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系统运行状况客户意见,相关业绩原件备查。
电力远动调度系统:供货企业有近3年内至少2项电力建设项目的同类设备良好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系统运行状况客户意见,相关业绩原件备查。
通信数字调度系统:供货企业有近3年内至少2项铁路建设项目良好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相关业绩原件备查。
通信智能开关电源:供货企业近3年内有2项大、中型建设项目通信工程的同类产品物资供应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相关业绩原件备查。
信号综合防雷系统:供货企业为铁道部(铁运基信号 [2007]230号文)审定生产厂家,防雷保安器、防雷变压器选用已取得CRCC证书的产品。近3年内有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信号工程同类产品物资供应业绩50站(套)及以上(附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相关业绩原件备查。
3、有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拟投标产品具有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近3年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对列入铁道部抽检目录的产品需提供有铁道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有省部级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技术鉴定证书。
6、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具有本次招标范围内物资的产品生产许可证、特许证、强制性认证证书(仅限实行许可证、特许证及强制性认证的产品)。
8、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铁道部、内蒙古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电力综合自动化系统、远动系统需由投标人自主生产。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11、所投物资必须是生产企业主厂出品的物资,不允许使用分厂或其他厂家出品的物资。
七、投标人可根据下述信息参加投标活动:
1、投标人可于2008年6月16日至月6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到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412室(呼和浩特市车站西街47号,帝豪商务酒店对面胡同内,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件附件20,招标文件售出恕不退换。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携带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一式三份)、授权委托书,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交易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供招标人查验。
2、招标人不组织标前会议。
3、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若有需招标人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在2008年6月27日17:00时前电传给招标人(传真:0478-8295926),过时不予受理。
4、招标人将于2008年7月02日17:00时前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书形式通过专用邮箱(LCSG-7sd@163.com/密码815300)以邮件形式向投标人公布,届时请投标人上网查看邮件。
5、所有投标人必须于2008年7月15日上午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当面递交到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详细地点另行通知),在此后交来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交易许可证。
6、招标人将于2008年7月15日上午10:00时在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详细地点另行通知)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持有效证件准时参加,并签字以证明出席。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每个包件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同时出具汇款凭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中铁十二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临策铁路工程项目部
开户银行:建行临河支行
帐 号:15001676640052502184
九、评标、定标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及时组织评标,待评标结果批准后由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十、交易服务费
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按规定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
十一、对投标人的其他说明
《投标申请表》格式、《交易许可证》办理要求,请各投标人登录铁道工程呼和浩特交易中心网站(www.htjyzx.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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