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乌鲁木齐局管段)电气化
2010-03-16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WTZ2010-0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乌鲁木齐局管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兰新线铁路嘉峪关至红柳河段(乌鲁木齐局管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相关设计的批复》(铁建函[2009]2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新线安红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第一项目部。本项目钢材、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改建铁路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乌鲁木齐局管段)电化改造工程全长158.54km,铁路等级为I级,正线数目为双线。
2.2招标内容(请下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水泥或钢材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1.2 生产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近2年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4 代理商可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但必须具有生产厂授权的代理授权书及授权单位的资质材料,且代理商注册资金必须达到500万元(含)以上。
3.1.5 投标人在2007年度和2008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3.1.6 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参加铁路大、中、维修建设的供货业绩,或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2水泥专用要求
3.2.1 水泥生产厂必须拥有年产6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
3.2.2 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建材产业发展政策相关规定。
3.3钢材专用要求
3.3.1 投标人所代理的钢材生产厂必须具备年产6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3.3.2 投标人所代理的钢材生产厂自身必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3.3.3 投标理人所代理的钢材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3 月 21 日至2010年3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12 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新线安红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第一项目部{甘肃省瓜州县柳园镇中铁建电气化局第一项目部(柳园火车站东行1000米)二楼物资设备部}。持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表(乌交表4原件一式三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款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包件1:每套售价2000.00元(贰仟元整);
包件2:每套售价3500.00元(叁仟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钢材、水泥包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4月 14日 8 时 30 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4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156号金轮大厦6楼608室交易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兰新线安红段电气化改造工程第一项目部
地 址:甘肃省瓜州县柳园镇中铁建电气化局第一项目部(柳园火车站东行1000米)二楼物资设备部
邮 编: 736000
联 系 人: 陈新红
电 话: 15293766688、0902-7130997
传 真: 0902-7130998
电子邮件: zgztchen@sina.com
开户银行:建行瓜州支行
账 号:6200 1640 4010 5150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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