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乌鲁木齐局管段)电气化
2010-03-30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WTZ2010-04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新线红柳河至乌西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和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乌鲁木齐局管段)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铁道部以《关于兰新线铁路嘉峪关至红柳河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2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兰新线红乌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本项目信号设备(电源屏、微机监测系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改建铁路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乌鲁木齐局管段)电化改造工程全长158.54km,铁路等级为I级,正线数目为双线。
2.2招标内容(请下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供应能力及经验的生产商(本次招标不招代理商);必须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报告;提供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2007、2008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近三年参加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用户安全运行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4 月 6日至2010年4月 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 时至13 时,下午16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铁路局兰新线红乌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部(新疆哈密市前进东路260号原哈密电务段院内)持有效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表(乌交表4原件一式三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款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包件1:每套售价1500.00元(壹仟伍佰元整);
包件2:每套售价2000.00元(贰仟元整)。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手续费(含邮费)100元,电子版须另加100元。在收到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投标报名申请表(乌交表4一式三份)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影响到投标人投标的事宜由投标人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5月 6 日 8 时 30 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5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156号金轮大厦6楼608室交易大厅)。没有交易证的投标人,可访问铁道工程兰州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tjyzx.cn)查询办理手续,不办理的投标人拒绝入场交易,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新线红乌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哈密市前进东路260号
邮 编: 839001
联 系 人: 周涛、王守信
电 话: 15209020510、15209020538、0902-7121296
传 真: 0902-7121690
电子邮件: hwdqhwzb@126.com;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哈密铁路支行
账 号:1401 017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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