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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电气化改造工程(乌鲁木齐

2010-05-04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WTZ2010-057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电气化改造工程(乌鲁木齐局管段)已由铁道部以《关于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签函2009-266号)和《关于同意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电化改造工程(乌鲁木齐局管段)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09]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兰新线红乌铁路建设指挥部。本项目电力变电设备(高压开关柜、电容器柜、微机综合自动化及电力远动、电力远动柜、变电所视屏监控装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乌鲁木齐局管段)电化改造工程全长158.54km,铁路等级为I级,正线数目为双线,本工程的投资概算总额为69925.47万元。
2.2招标内容:(见附表)。
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和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电气化改造工程(乌鲁木齐局管段)甲供物资电力设备招标采购,包件划分如下:(请下载)
以上包件为初步设计规格型号数量,施工图确定后可能有变动,中标后以施工图规格型号数量为准。
交货日期:2010年8月30日前供货(以招标人供货通知为准)。投标人的物资供应必须满足红乌电气化施工组织进度的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供应能力及经验的生产商(不招代理商)。
3.1.2投标人2007、2008、2009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3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已获得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1.4投标物资设备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投标物资设备技术性能及指标的型式试验报告。
3.1.5.投标设备具有近三年国家大、中型项目或铁路用户已经成功营运一年以上的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0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1号附2号(铁设公寓旁)华新宾馆709室持汇款凭证、投标报名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前将资格预审文件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5月13日9时00分至10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5月13日10时,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1号附2号(铁设公寓旁)华新宾馆709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
乌鲁木齐铁路局兰新线红乌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
地址:新疆哈密市前进东路260号
联系人:周涛
电话:0902-7121296
传真:0902-712169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哈密铁路支行
帐号:140101772008
2.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
联系人:肖江华杭雪梅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1号附2号华新宾馆708室
电话:0991-7950521、0991-3696876
传真:0991-7950521
邮箱:zb_wjjg@sina.cn
网址:http://www.crms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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