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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云桂铁路南宁枢纽II标

2010-06-04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NJ2010-071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建云桂铁路南宁枢纽II标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云桂铁路可性行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3053号)批准建设,经铁道部《关于新建云桂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301号)批复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南宁铁路局南宁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枢纽II标工程指挥部。本项目钢材、水泥、钢绞线、粉煤灰、外加剂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SN-2标段为南环线邕宁(含)~南宁南(含)除T梁预制架设和邕宁(不含)~那罗(不含)段轨道工程外全部站前工程,南宁南编组站(不含T梁预制架设)、沙井物流中心(不含T梁预制架设)所有工程,。概算总值约23.2亿
本工程总工期28个月,计划2010年5月份开工,2012年8月份竣工。
2.2招标内容及招标数量
招标内容:甲控物资钢材、水泥、钢绞线、粉煤灰、外加剂。
招标数量:钢材约16000吨;水泥约350000吨;钢绞线约830吨;粉煤灰约6750吨;外加剂约5270吨。具体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一。
2.3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
(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5)《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通知》(铁建设[2007]202号);
(6)《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
(7)《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
(8)《铁路建设有形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9)《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10)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云桂铁路可性行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3053号;
(11)铁道部《关于新建云桂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301号);
(12)《关于审批南宁枢纽工程甲控物资招标计划审核意见》(南指物【2010】3号)等规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6)产品生产商有相应的检验、检测专业生产设备。
(7)产品生产商获得生产许可证。
(8)近3年有为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良好业绩。
(9)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代理商需由提供物资的生产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授权委托书在正式投标时提供),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的制造地、制造车间(生产线)、制造过程、制造工艺、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文件一致。
(12)生产商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同一生产厂家在同一包件中只能委托一家代理商。
(13)外加剂、钢材、钢绞线、水泥、粉煤灰应在南宁铁路局公布的合格供应商名单范围内的供应商才能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3.2具体条件
3.2.1钢材合格申请人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厂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3)生产厂自身必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以上,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3亿元人民币以上;须具有钢材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5)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认证。
3.2.2水泥合格申请人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元)、具有水泥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商必须拥有年产100万吨以上旋窑熟料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投标物资的生产经验须在3年以上;
(3)拒绝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企业;
(4)投标产品不得在异地粉磨站加工生产。
(5)供应的水泥必须满足铁路客运专线对碱含量的要求。
(6)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认证。
3.2.3钢绞线合格申请人条件
(1)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及以上,且须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
(3)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认证。
3.2.4粉煤灰合格申请人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须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万元)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Ⅰ、Ⅱ级粉煤灰标准要求,提供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检测报告,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暂行规定》、《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9]152号)的要求。代理商投标物资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3.2.5外加剂合格申请人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聚羧酸系减水剂生产商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具有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聚羧酸系减水剂生产厂家须在铁道部科技司发布的《关于公布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通知》的名单范围内;且必须满足《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检测细则》(科技基[2006]104号文)的相关要求;
(3)减水剂生产商具有年产5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近三年为两个及以上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客运专线生产、供应减水剂的业绩证明资料; 
(4)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认证;
(5)本次外加剂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填写本公告所附表格《资格预审申请表》(附件2),于2010年6月7日17:00前,加盖申请人公章发传真到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枢纽II标工程指挥部,传真号:0771-4012198;并于2010年6月8日至2010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交易证(卡)(如已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交易证与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交易证通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发售地点: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地址:南宁市衡阳西路27号)。
5.3不邮购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6月23日下14时30分至16时00分,凭交易卡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6月23日下午16时00分,递交地点: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地址:南宁市衡阳西路27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和铁道工程南宁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枢纽II标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张静敏
联系电话:18775317169
传真:0771--4012198
Email:wubaozhangbu@163.com
邮编:530221
地址:南宁市银海大道1013号富丽假日酒店。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高新支行营业部
账号:4500160485005960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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