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聊城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预拌混凝土及钢材招标公告
2010-06-21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聊城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 已由 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 以 铁鉴函【2009】159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济南铁路局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铁十局集团济南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 预拌混凝土及钢材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聊城站客运设施改造工程主要是聊城站客运站站房部分,其中包括进出站广厅、候车室、售票厅、行包房等客运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管理办公用房。站房长度164.8m、进深43.4m。建筑面积14950㎡,共三层,分为广场层、一层和二层并局部设夹层。其中广场层762.6㎡,一层6763.5㎡,一层夹层1086.6㎡,二层5759㎡,二层夹层578.3㎡ 。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是聊城站客运站站房部分工程所使用的预拌混凝土及钢材(见下表)。本次招标划分2个包件,包件一编号:lc-01,包件二编号:lc-02。本次招标采购的预拌混凝土及钢材计划交货期于7月15日开始至工程完工,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预拌混凝土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投标混凝土厂家的要求:搅拌站单台搅拌机生产能力在3万立方/月、全搅拌站月产5万立方以上;原材料质量稳定,必须采用山水牌、山铝牌或日本三菱牌水泥。所有投标物资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相关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同时满足投标单位对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要求;拒绝代理商投标。具备一年以上良好的销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钢材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在中国境内依法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投标人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投标物资制造厂通过ISO90001质量认证,经销商具备生产厂的授权书;具备近三年内的铁路基本建设或省市重点工程供应业绩及信誉评价(提供合同及用户评价等相关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6 月 21 日至 2010年 6 月 2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市中区七贤街道杨庄西二环南路9887号3楼物资设备部 持 本单位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生产企业的代理授权委托书、铁道工程济南中心交易许可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 年 7 月 12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 年 7 月 12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地址:济南市天桥区车站街30号东楼地下室,原济南铁路分局大院前院东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和 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局集团济南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七贤街道杨庄西二环南 地 址: 无
路9887号
邮 编:250001 邮 编: 无
联 系 人: 毛凤茹 联 系 人: 无
电 话:82434116 电 话: 无
传 真:82434116 传 真: 无
电子邮件: 4748271@163.com 电子邮件: 无
网 址: 无 网 址: 无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站前广场支行 开户银行: 无
账 号:37001615551050006485-1116 账 号: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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