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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东北东部铁路通道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工程DT2标段第二

2010-06-23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STJW2010-06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东部铁路通道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工程, 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前庄至庄河铁路工程建设内容的批复》(发改办基础[2010]518号)、铁道部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东北东部铁路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6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大快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东通道前庄线工程DT2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第二批甲控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新建前阳至庄河段铁路,新建线路起点为既有城庄铁路K35+900,在DK2+150处新建庄河西站,线路由庄河西站引出,引入丹东站,全线总投资约137.74亿元。新建正线约158km。正线数目:双线;速度目标值:200km/小时。新建前阳至庄河段DT2标段为大孤山(含)至丹东(不含)区段,里程范围为DK63+825~DK252+000,正线长94.002km(双线),联络线及配套工程折算成单线长度为38.75km。土石方1488.04万立方米,桥梁40座,隧道8座。正线钢轨采用60kg/m区间无缝线路,轨枕采用III型混凝土轨枕。本工程计划2010年4月1日开工,2013年9月30日竣工,总工期42个月。
2.2招标内容:水泥、钢材、外加剂、粉煤灰、钢绞线、锚具,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水泥合格投标人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3.1.2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
3.1.4已获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5投标人具有近三年为高铁建设项目生产、供应业绩;
3.1.6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1.7拥有年产10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具备低碱普通硅酸盐水泥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的生产经验须在3年以上;
3.1.8注册资金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1.9拒绝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企业。
3.2钢材合格投标人条件: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3.2.2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
3.2.4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5具有近三年对国家重点或铁路大中型工程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6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2.7生产厂自身必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2.8生产商、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
3.3外加剂合格投标人条件:
3.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3.3.2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3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近三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3.5投标人具有近三年为高铁建设项目生产、供应业绩(提供高铁项目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资料);
3.3.6聚羧酸系外加剂属于铁道部科技司近期发布的《关于公布经检验合格的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通知》的名单范围内;
3.3.7生产厂家必须以自身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3.8聚羧酸系外加剂年生产能力3万吨及以上;
3.3.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粉煤灰合格投标人条件: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3.4.2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省、市级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
3.4.3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对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4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4.5投标人必须具备生产I级粉煤灰能力的生产厂家(不接受单独的加工企业投标),且Ⅰ级粉煤灰年生产和供应能力达10万吨及以上;
3.4.6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3.5钢绞线合格投标人条件:
3.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3.5.2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5.3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
3.5.4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5投标人具有近三年为铁路或国家重点工程生产、供应业绩;具有客运专线供应经验;
3.5.6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5.7生产能力需具备年产8万吨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供应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
3.5.8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
3.6锚具合格投标人条件:
3.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3.6.2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6.3获得“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6.4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
3.6.5投标人具有近三年为铁路或国家重点工程生产、供应业绩;
3.6.6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6.7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含)以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28日至2010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2号7楼)持相关证明材料(交易证、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物资划分为17个包件。其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到站等情况详见附表。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7月21日8:00至9:0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7 月21日9:00,地点为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2号7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和中国采购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东通道前庄线工程DT2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3-1号  
邮    编:110013                    
联 系 人: 陈杰    李振泉           
电    话:62041815 /15998536599    
传    真:62041815 /0451-6677019    
电子邮件:chenjie0024@163.com         
网    址:                           
开户银行:  交行丹东东港支行        
账    号:  21600507001801003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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