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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东北东部铁路通道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工程DT1标段甲控

2010-06-23 来源: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STJW2010-05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东部铁路通道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东北东部铁路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 6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大快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东通道前庄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钢材、水泥、锚具、外加剂、粉煤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新建前阳至庄河段铁路,新建线路起点为既有城庄铁路K35+900,在DK2+150处新建庄河西站,线路由庄河西站引出,引入丹东站, 全线总投资137.74亿元。铁路等级:I级;正线数目:双线;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m,困难地段2800m,引入丹东地区根据需要确定;限制坡度:6‰;到发线有效长度:850m ;牵引种类:电力;机车类型:动车组、HXD系列;闭塞方式:自动闭塞。我标段位于DK0+000-DK63+798,主要工程内容为本段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及机械铺轨、制架梁及支座和与铺架相关的大型临时设施工程。正线钢轨采用60kg/m区间无缝线路,轨枕采用III型钢筋混凝土轨枕。本工程计划2010年4月1日开工,2013年9月30日竣工,总工期42个月。我标段总投资约30亿元。
2.2招标内容:钢材、水泥、锚具、外加剂、粉煤灰,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钢材合格投标人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生产厂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3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4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
3.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1.6生产厂必须以自身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3.1.7具有近三年对国家重点或铁路大中型工程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8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出具生产厂家的代理或授权委托书,提供近3年在高铁建设项目中供货合同资料,必须有相关供货经历,所代理或授权的生产厂家必须符合以上投标人的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
3.1.9钢绞线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上3.1.1-3.1.5条要求,有近3年的高铁供货业绩(提供高铁项目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资料),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3.2水泥合格投标人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2生产厂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3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2.4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
3.2.5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年产量200万吨以上;
3.2.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2.7投标人具有近3年的高铁供货业绩(提供高铁项目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资料);
3.2.8以母公司名义投标, 母公司应指定供货的子公司,子公司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
3.2.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锚具合格投标人条件:
3.3.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3.2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3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获得“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
3.3.4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3.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3.6有近3年的高铁供货业绩(提供高铁项目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资料);
3.3.7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外加剂合格投标人条件:
3.4.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4.2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3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近三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4.4生产厂家必须以自身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4.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4.6具有近3年的对高铁供货业绩(提供高铁项目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资料);
3.4.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粉煤灰合格投标人条件:
3.5.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5.2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3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省、市级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
3.5.4投标人必须具备生产原料及加工一体的生产厂家(不接受单独的加工企业投标),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5.5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对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的供应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5.7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出据生产厂家的代理或授权委托书,且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所代理或授权的生产厂家必须符合以上投标人的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必须有相关供货经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28日至2010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2号7楼)持交易证、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表,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7月20日8时至9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20日9时,地点为铁道工程沈阳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北街2号7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和中国采购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东通道前庄项目经理部   
地    址:大连庄河市吴炉工业园区   
邮    编:116411                     
联 系 人: 翁荣春                   
电    话:0411-89414931/15142396757  
传    真:0411-89414931               
电子邮件:qzwzb1@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大连庄河支行         
账    号:212015025000590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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